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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國前州長洗錢 美判刑11年

2013-06-29 16:54 中港台時間|06-29 16: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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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8日路透電)墨西哥前州長比亞努維瓦承認收受販毒集團賄賂,並協助洗錢數百萬美元,今天在美國被判處11年刑期。

他的律師林德(Richard Lind)在審訊結束後說,如果64歲的比亞努維瓦(Mario Villanueva)獄中服刑及行為表現良好,在美國關押2、3年後就可以獲釋,但必須因類似罪名在墨西哥另服刑23年。

比亞努維瓦於1993至1999年擔任尤加丹半島(Yucatan Peninsula)的昆塔納羅州(Quintana Roo)州長;著名觀光勝地坎昆(Cancun)就在這個半島上。

檢察官說,比亞努維瓦任內密謀透過在美國和其他地區的空殼公司,收受華雷斯販毒集團(Juarez)數以百萬美元賄賂並洗錢。

他因洗錢罪名在墨西哥服刑6年後,2010年被引渡到美國。(譯者:中央社王黛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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