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醉駕禁令 1/5成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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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18日訊】 (大紀元記者歐陽溫哥華編譯報導)在卑詩省實施全國最嚴苛的醉酒駕駛法例,因路邊檢測酒精超標而遭處罰的司機,如果提出上訴會有五分之一的機會推翻醉駕禁令。
  
省府去年遵循法院裁決,修訂了2010年引入的醉酒駕駛法例。在該項裁決中,法官認為警察對於那些在呼吸測試中血液酒精含量超標的司機,立即處以路邊禁令的做法,有違人權憲章,也缺乏適當的上訴機制,因此責令省府修訂相關法例。
  
根據機動車輛管理局(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Motor Vehicles),醉駕法例修訂後一年來,2,708名受到路邊禁令的司機提出上訴,其中22%的個案獲得勝訴,在此期間,警方總共發出18,888個駕駛禁令。
  
辯護律師很高興客戶的上訴獲得成功,但同時,他們也指出,上訴過程仍然是不公平的,因為它在法院系統之外進行。據CTV報導,溫哥華的律師Paul Doroshenko說,在法庭之外處理此類上訴案,不能做到徹底查清,仍有很多無辜的人受到路邊處罰。
  
省司法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日前表示,這是一項新法例,且是創新的立法,人們當然要嘗試挑戰它。她認為,從根本上說,這項立法是很不錯的,因為它非常有效的阻止了人們酒後駕車。
  
根據醉駕法例,如果司機兩次血液酒精含量測試結果均超標,他們的汽車會被拖走,駕駛執照也會被立即沒收。司機在7天之內可以提出上訴,並且會在三個星期內接受電話口頭審理,大約進行30分鐘,此後,裁判員依據司機的陳述或證據,以及警方提供的處罰文件,做出裁決。
  
有律師對上訴審理過程提出質疑,他們看到的情況是,一些看似無辜的司機的證據經常被拒絕,而一些可能違規的司機會使用技巧逃脫。
  
刑事罪辯護律師Jennifer Currie說,甄別無辜者的過程是有缺陷的,因為沒有機會盤問發出禁令的警察或證人。她解釋說,如果某人說他看到一個人做了這件事,在法庭上,律師可以提出一系列問題,來判斷他的證詞是否可靠,而這在此類上訴案的處理過程中是做不到的。
  
機動車輛管理局的Sam MacLeod強調,路邊禁令的審查是一種行政過程,期間,辯護律師確實有機會檢查警方提供的證據。司機可以看到警方提交給管理局的所有文件,所以他們能夠在電話審理時,向裁判員就這些文件提出他們的看法。
  
Doroshenko說,然而,司機無法得到更多警方的證據,比如警車錄下的視頻,檢測設備的記錄。他還說,「你無法知道警員使用的設備是否在出廠時就有缺陷,也不能知道警員是否曾經在報告中說謊而被處分。在刑事法庭上,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把這些問題徹底查清。而路邊禁令上訴審理只有30分鐘,就基本定調了。」
  
對於如此嚴苛並立即執行的處罰,人們還對路邊酒精測試器的過於挑剔爭論不休。Currie有一些可信的客戶,他們承認有飲酒,不過只是在駕車前幾個小時喝了一小杯,但他們的路邊測試仍未能過關。Currie認為,儘管酒精測試器必須28天校準一次,但仍有可能不準確。
  
此外,路邊測試失敗的司機如果選擇不上訴,還要為此破費數千元,包括罰款、拖車及保險費用,以及駕照被吊銷,沒有汽車開,或許工作受到影響而造成的損失。◇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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