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公司解散要辦理哪些手續?

文/匡正義

人氣 153
標籤: , ,

【大紀元2013年09月06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 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因退休原因,我準備解散自己在12年前創建的公司。請問應該辦理哪些手續?

答:由於提前解散公司相當於修改公司章程,因此需要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任命公司清算人。

在做出解散公司的決定後,還應該在文件的公司名稱後加「在解散中(en liquidation)」的字樣。

1,清算人應在特別股東大會做出決定的一個月內完成以下手續:

– 辦理稅務局登記;
– 解散公司的決定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納固定登記費,如果公司註冊資本低於22.5萬歐元,登記費為375歐元,否則為500歐元;
– 刊登任命清算人的法定公告,公告包括公司名稱、形式、註冊資本、公司地址、公司工商登記號和登記城市、解散原因、清算人姓名和地址及其權限、通信地址以及受理解散公司的商事法院。

2,在企業手續中心(CFE)備案時需要提供的資料為:

– 兩份由清算人簽字、經過稅務局登記的股東大會記錄;
– 刊登法律啟示的報紙名稱和刊出啟示的日期;
– 無犯罪聲明和清算人的出生證明;
– 清算人的護照或者身份證。

如果清算人是外國人,應該提供允許其經商或者其註明「私人和家庭生活」字樣的居留複印件、現在的居住地址。如果居留證上註明「學生」、「領薪員工」,則要提供居住地警察局或者省政府收到經商申請的回執。

3,填寫解散公司的申請表格

在清算完畢後,清算人召開特別全體股東大會通過最後的清算帳目,解除清算人的責任,宣佈清算完畢。

在公司清算帳目有盈餘時,應該把特別全體股東大會的決議提交公司所在地的稅務局備案。

4,在法律刊物上刊載一份清算啟示。除了通告有關公司的信息之外,還應註明上述特別股東大會的日期和提交清算帳目的商事法院。

簡而言之,最後需要提交企業手續中心的文件包括:

– 兩份由清算人簽字的批准解散公司帳目的股東大會決議,如有盈餘,則需要向所在地稅務局備案蓋章;
– 兩份由清算人簽字的結算帳目;
– 刊載公司關閉公告的刊物或證明;
-一份填好解散工資的申請表格(M4表格)。@

(責任編輯:德龍)

相關新聞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