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與老榮民論婚嫁 女騙情詐財

人氣: 57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6日電)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中國大陸路姓女子,同時與賴姓及李姓榮民交往,以結婚為由各詐騙現金及家產。台中地院今天判2年4月。

路女在民國87年間嫁給劉姓老榮民來台灣,順利取得國籍,劉姓老榮民過世後,再先後嫁汪姓及鄒姓老榮民,老榮民身亡後,路女各繼承家產。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路女擔任看護,在99年間與男雇主賴姓老榮民交往,指稱結婚必須有財產保障未來婚姻生活,要求賴男給新台幣100萬元及1間房屋、自小客車。

賴男匯款,並將房屋及車子過戶給路女,路女就一再推託結婚,並要求賴男搬離已登記給她的房子,賴男才知受騙。

路女與賴男交往時,受李姓老榮民雇用煮飯、打掃,向李男指稱要跟他結婚,照顧他餘生,兩人在100年4月間簽立協議書,約定李男與元配離婚後,就立即結婚,李男交給路女定存單2張,金額共新台幣127萬元作為履約保障。

李男在2個月後過世,路女則持定存單,向李男的女兒請求給付。全案經賴男及李男的女兒提起訴訟。

路女否認詐欺,指稱她與賴男交往時,賴男為挽留她,才主動贈給現金、財物;李男與她約定結婚,才給她定存單,並表示,若尚未辦理結婚及身故,願意將存款贈送給她。

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處路女徒刑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