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南僑疑混工業用油 台經部:擬修法追蹤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 ,

【大紀元2014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老牌食品廠南僑集團爆出疑似以食用油混工業用油事件,經濟部長杜紫軍表示,過去確有南僑部分油品被懷疑使用非食用油號列進口,目前衛福部仍在進一步調查確認,是否為寫錯食用油稅則號列,還是違法使用工業用油,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研議修法,未來油品進口皆需列管追蹤。

強冠、正義公司兩大豬油供應廠因食安風暴被停產,面對國內豬油需求缺口,經濟部本來要協調南僑、統清增產應因,如今老牌食品廠南僑化學工業被衛福部點名疑似食用油混工業用油進口。

杜紫軍說,目前只有進口食用油需經主管機關許可,而其他飼料油、工業用油不必,但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修法,未來不論進口食用油、工業用油或飼料油都需經主管機關許可,以掌握後續油品流向,預計一個月內完成。

另外,關於南僑爆發疑似混油情況,行政院也證實南僑是先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預告的未爆彈之一,江宜樺已在第一時接獲衛福部報告,除要求衛福部盡快公布稽查結果,並進行後續相關處置。

南僑提出口商證明 食藥署確認文件真偽

南僑集團疑似將工業用油混摻到食用油當中,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中午已經收到南僑公司提供的油品出口商相關文件,將請國貿局與外交部確認文件真偽。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南僑是非常大的烘焙、點心供應商,又是合法上市公司,若想用逃避查驗方式來進口油品,就非常不應該。

澳洲透過駐台北辦事處開立一張牛油官方證明,出口南僑的5批牛油均為「精煉後可供食用」,另從菲律賓進口25批的椰子油、棕櫚核仁油,亦由菲律賓農業部防檢局開立25張食用級證明,食藥署將請國貿局與外交部確認文件真實性。

供應給民眾食用原料或是食品就應符合《食安法》第30條規定「所有進口食品必須經過查驗才准進口與販售,違反可處3到300萬罰緩。」這是保障國人安全健康,江郁美也質疑,若有廠商企圖規避的話,此行為非常不應該。◇

★南僑小檔案
全名: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部:台北市
董事長:陳飛龍 實收資本額:29.4億元
現任董座陳飛龍父親陳其志成立於1952年。公司最早生產水晶肥皂;1956年始生產專業用油脂;1971年始生產烘焙用油,之後再推出工業用油;1973年股票公開上市;1979年起集團成立關係企業,展開多角化經營。
*1996年與頂新集團合資成立「天津南僑油脂公司」生產烘焙用油、油炸油,經營大陸油脂市場。
★南僑董座陳飛龍近期談話:
●「我猜想魏老三只是沒用心,不是故意要害人。」
●「良心是自己的問題,很難第三者來判斷。」
●「太便宜的原料要小心有問題,第一要知道油怎麼來的,第二絕不能貪便宜,最後遭殃的是自己。」
●「從塑化劑、毒澱粉、大統假油、餿水油到飼料油,台灣食品業5大廠幾乎難以倖免,這次沒中鏢,也難保下次不會在榜單上。」
★受波及店家、商品:
●全家【霜淇淋】
●李鵠餅店【招牌鳳梨酥、蛋黃酥】
●大潤發【台式麵包】
●淡水新建成餅店【芝麻蛋黃大餅200盒】、【酥皮咖哩肉大餅100盒】、【酥皮鹽豆沙肉大餅100盒】
●嘉義福義軒
●華膳空廚
●新竹麵包名店RT(寬雅)
*桃縣衛生局提供南僑123項下架清單:goo.gl/lMdRbv。

資料來源:網路整理   大紀元記者郭岳仁/製表

責任編輯:吳明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