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調查小組建議收緊外資在澳購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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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議會調查小組在分析了外資在澳購房現狀後發現,現有政策沒有問題,而是外資審查委員會(FIRB)實施不力。小組遞交的報告就如何加強目前法規的實施提出了12條建議,包括提升對違規者的罰金,以及增加監督機構可用資源等。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澳洲法規一直都要求,外國投資者只能購買澳洲新房不能購買二手房,以刺激當地新屋供應並保護當地房價。但是自2006年法規實施以來,尚無一例違規者被訴諸公堂。

澳洲聯邦經濟委員會經過了六次公開聽證、收集了92份報告,發現法規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實施機構——外資審查委員會的執行情況,以及對違規者的處罰相當不力。委員會主席奧德懷爾(Kelly O’Dwyer)說,她不相信2006年以來無一例訴諸公堂,是由於沒有違規者。

聯邦經濟委員會的調查報告總結了外資購買澳洲房產監管中四個薄弱環節:缺乏及時數據、調查和實施不力、處罰太輕,以及外資審查委員會資源的匱乏。

報告對此情況提出了12條應對建議,以期進一步收緊外資對澳房產的投資。這些建議主要包括:

•向外國投資者收取一定費用,以資助外資審查委員會的調查和實施,聯邦預算辦公室(PBO)估計如果每個購房申請收取1500澳元費用的話,四年內可徵得1.587億澳元;
•違規購置物業的罰金,應與所購物業的價值掛鉤,除去目前8.5萬澳元的罰金封頂;
•對故意幫助外資違規購房的第三方(如律師、開發商、房產經紀人或家人)也施以罰金處罰;
•違規購買了澳洲二手房得到的資本增益將由政府所得;
•成立國家土地所有權登記系統,記錄產權所有者的國籍和在澳居住權情況;
•擴大移民部和外資審查委員會兩個部門間數據的共享性。

目前澳洲政策規定,外國人或持在澳短期簽證人士,只能購買澳洲新屋或空置土地以開發房產;暫時居民——如在澳洲的外國留學生,在澳期間可以購買二手房,但是離開澳洲必須賣掉。外國企業通常也被允許可以在澳購買成屋作為給澳洲僱員使用。**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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