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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上海5.15群體冤案鐵證3:文字獄

投書人:俞忠歡

2014-12-02 21:11 中港台時間|2025-10-22 02: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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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2日訊】上海5.15尋釁滋事群體冤案是一起比文化大革命還惡毒、還厲害的迫害,斷句拼湊取義,篡改橫幅內容,蓄意製造冤案

「請求習近平關注人權」等關鍵詞在《受案登記表》、《提請批准逮捕書》和《起訴意見書》等中被去掉,改成:「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加強暴政、打壓、欺詐。」(《案卷》中所有照片均未出現這樣的橫幅),蓄意製造冤案。證據:

1、《受案登記表》滬公長字[2014]第515號(2014年5月15日):「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加強暴政、打壓、欺詐」。

2、《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提請批准逮捕書》長公刑提捕(2014)字第3號(2014年5月15日):「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加強暴政、打壓、欺詐」。



3、《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起訴意見書》滬公(黃)訴字[1014]513號:「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加強暴政、打壓、欺詐」。

4、對嚴燕文的訊問筆錄(2014年5月15日第一次第2-3頁):



問:請把你的情況交代清楚?
答:……橫幅上寫有:「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和「加強暴政、打壓、欺詐」等字樣……。

5、對顏蘭英的訊問筆錄(2014年5月16日第一次第3頁):

問:橫幅上寫了甚麼?
答:橫幅上寫有:「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和「加強暴政、打壓、欺詐」兩條橫幅……。

不同的2隊4位民警對不同的2位被告在不同的時間、地點的訊問筆錄怎麼會犯與《受案登記表》、《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提請批准逮捕書》和《起訴意見書》同樣的錯誤?

顯然,從受案、立案、拘留、訊問筆錄到提請逮捕、起訴等都在造假。

本案橫幅的兩句話是:「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信息/請求習近平關注人權。」和「亞信峰會上海主題為/加強暴政、打壓、欺詐/堵死信訪渠道不解決」。

俞忠歡聯繫電話:18221532679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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