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廳擬推《失蹤者法案》 擴警方搜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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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16日訊】 2月14日,卑詩律政廳長蘇安彤( Suzanne Anton)提出制定一新的法案,給予警方更大的搜查權力,查找失蹤人士。
  
星期五,數千名抗議人士在維多利亞和其他省府的首府分別舉行集會,呼籲警方更多參與調查原住民婦女失蹤的案件。
  
這項擬議中的「失蹤人士法案(Missing Persons Act)」將給予警察更多權力獲得調查所需的資料,入銀行對賬單、手機短信和酒店預訂記錄,以及其他有助於找到失蹤人士的相關資料。
  
蘇安彤說:「當一個人失蹤,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讓他們下落不明,所以在調查初期不能假設與犯罪相關。這樣做給予警方權力查詢和搜索某人。」對於不遵守命令的個人將面臨最高每天1萬元罰款,公司面臨每天25000元罰金。
  
一般情況下,警方需要法官頒布法庭令來公布信息,擬議中的法案允許警方要求緊急搜查令,而無需法庭令。蘇安彤表示相信警方不會濫用此權力。
  
該法案基於「失蹤婦女調查委員會」(Missing Women Commission of Inquiry)的一項建議,調查委員會發現,警方不會對有關失蹤婦女的報案進行調查,除非警方相信失蹤案與犯罪有關聯。 ◇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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