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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庭判例与行政裁决

閩女三次上訴終於開案

三法院開一胎政庇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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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1日訊】(紐約編譯報導)從1999年申請政治庇護被拒,到2013年第三次申請開案,華人朱飛燕已經從未婚少女變為三個孩子的母親,第三巡迴法庭推翻了移民上訴局拒絕她開案的決議,可能為她的身份帶來一絲曙光。在第三巡迴法庭對朱飛燕案件的裁決中,引用了第七巡迴法庭的裁決,認為移民上訴局對於中國的強制墮胎迫害過於敷衍,並要求移民上訴局正視華人在一胎政庇申請中提交的證據。

朱飛燕(FEI YAN ZHU,音譯)是中國福建連江縣館頭鎮長門村人,1999年偷渡入境,因為中國的強制墮胎政策,朱聲稱擔心自己回中國以後受迫害。移民與入籍局(INS,移民局前身)認為她符合「恐懼」標準,所以朱被允許入境,INS將案件交由移民法官來處理,看她是否可以申請政治庇護。

2000年2月15日,朱在移民法庭上作證,表示自己和中國的官員持續聯繫,對方知道她和男朋友住在一起以後,要強制給她上節育環。移民法官認為她的證詞不可信,所以拒絕了她的申請,移民上訴局確認了移民法官的意見。

2002年,朱申請開案,原因是自己在美國已經結婚,而且已經有了一個兒子。移民上訴局否決了她的開案申請,原因是她只有一個孩子,沒有違反中國的一胎化政策。

2008年,朱再次申請開案,理由是:1)自己又生了兩個孩子,2)中國的國家情況發生了變化,因為中國在執行強制墮胎政策時,會將海外出生的孩子也計算在內。在申請開案時,朱還提交了連江縣計劃生育辦公室給她父母的信,信中表示朱飛燕如果回國的話,將會被強制節育。同時,朱還提交了她母親的一封信,信中說當地官員已經知道她有了幾個小孩。移民上訴局拒絕了朱的開案申請,原因是朱所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中國的國家情況發生了變化,只能說中國已經執行了30年的計劃生育政策加強了執行力度。

2013年1月14日,朱第三次提交了開案申請,這一次她提交了很多的文件,以證明中國的國家情況發生了變化。文件來自美國政府、中國政府網站、中國政府機構或官員以及國際媒體。朱認為移民上訴局賴以判斷中國公民申請政治庇護的文件(2007年文件)已經過時,不能反映中國當前的政策情況。朱還提供了專家意見,證實自己提供的4份文件是真實的。這一次開案申請同樣被移民上訴局拒絕,理由是無法證明中國的國情發生變化。朱有服移民上訴局的裁決,在第三巡迴法庭提起上訴。

第三巡迴法庭指出,朱飛燕提交的文件超過85份,頁數超過1千頁。第三巡迴法庭對這些證據進行了逐一的分析,最為關鍵的還是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2009年和2010年的年度報告,第三巡迴法庭指出兩點:1)移民上訴局在自己的報告中接受了CECC報告的部份內容,承認了在中國因為超生會受到一些懲罰,包括罰款、失去工作、失去升職機會、財產被毀等,這些都是經濟上的懲罰。但是,第三巡迴法庭小強調的是,在CECC的報告中,特別提到了強制墮胎、脅迫墮胎或節育等內容,移民上訴局對此視若無睹。2)第三巡迴法庭引用了兄弟法庭(第七巡迴法庭的)的判例(Ni v. Holder,715 F.3d 620),並使用了與該案例同樣的字眼,認為移民上訴局「敷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

最後,第三巡迴法庭認為,移民上訴局沒有仔細分析朱飛燕提交的證據,將案件發回移民上訴局重審。

案件名:朱飛燕訴美國司法部長霍德(FEI YAN ZHU v. Attorney General United Sates of America)
案件編號:No. 13-2207,美國聯邦第三巡迴法庭2014年3月4日公佈。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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