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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良心市民給台北信義分局的一封信

101前的亂象是台北市民共同的惡夢 到底是何種力量在包庇 導致公權力不彰 縱惡欺善 民眾尊嚴被踐踏 基本自由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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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紫嵐台灣綜合報導)近日,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李德威退休事件引起民眾關注,許多人替他抱屈,也有人說台北市長柯文哲只是公事公辦等。有關這場警官退休風波,近期網路交友平台臉書出現一篇由一位匿名網友所寫的《給信義分局的一封信》,成為目光焦點,這封信指出:

當愛國同心會在叫囂辱罵他人時,我走上前去質疑,立即有警察前來善意相勸,告知這是言論自由。當下,愛國同心會的人卻能自由移動,並變本加厲地謾罵,但警方卻不見任何規勸,這是正常的做法嗎?警方真正要保障的是誰?有無數的人證及申訴紀錄都可以證明,被打、被霸凌的市民不只一、兩人,更不只是法輪功學員,難道法輪功學員就不是納稅市民與該被保護的合法團體嗎?這根本是一場台北市民共同的惡夢。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紅衣者)毆打遊客蔡女士(被壓住藍紫衣者)。(熱心民眾提供)

當我帶著孩子必須繞路而行,而投訴市府得到回應竟是該暴力團體為正常表達時,那些聲稱退休事件為「士可殺不可辱」的人,一定也不難理解「被打」並非扼殺一個人尊嚴的手段,叫囂、霸凌、侮辱都足以使人痛不欲生。如果對與錯都模糊,法律背離道德,公權力覺得人民的受害是小事一樁時,一個城市甚或一個國家還有何希望可言?愛國同心會這個團體,只讓我看見了共產黨的可怕,我相信如果今天不站出來,明天會後悔。以下為信件全文。

遭毆打的蔡女士的驗傷單、報案單。(取自蔡女士臉書)

蔡女士到台北101旅遊,無故遭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蕭勤毆打,她表示已提出控告。(取自蔡女士臉書)

愛國同心會成員蕭勤(持旗者)暴力阻撓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進行採訪。(新唐人電視台提供)

給信義分局的一封信:

信義分局長李德威提前退休,許多人為他抱屈,或認為警察的執法尊嚴受到踐踏。然而身為一位小市民,此時此刻我卻想勇敢說一句:當老百姓的尊嚴被踐踏那一刻起,警察的執法尊嚴早已消失。

其實這個社會應該真正關注的不是誰下台了,而是究竟是什麼力量、多少握有權力的高層涉及其中,以致於一位曾懷抱理想與執法能力的警界首長寧可退休也不能痛快依法制止犯罪?為何台灣的媒體長久噤聲?司法是否能啟動調查,如頂新案一般揪出所有參與包庇的力量,確實懲辦呢?

我對李局長深表同情,畢竟您不是第一位涉及台北101亂象的信義分局長,只是不幸來此接掌,要將一切罪過歸諸於您確實不太公道;然而,當您上任的那一刻起,您也做出了與過去其他人相同的選擇。

這一、兩年來,每當路經台北101,小市民我都得快步謹慎,眼前所見混亂、叫嚷,以及不可思議的一個群體用幾近凌遲的手段傷害著另一個完全不還手的群體,讓我懷疑自己身在何處?而這樣的場景竟是天天發生。

猶記某日我走上前去質疑,立即有警察快步前來隔開,善意相勸,告知這群噪音嚷著要消滅誰、統一誰的徒眾是言論自由,是合法的,警方也無可奈何云云。而在這不斷「善意」的阻擋區隔中,那位兇狠高大的女人自由移動,在後頭更加大聲叫囂、往來辱罵,卻不見任何規勸。身為市民的我真的懷疑,這是正常的做法嗎?

保守地說,我很難分辨警方真正要保障的是誰?

從沒有一個社會事件能在網路上累積如此多相關影片,民眾自力救濟,而警政司法仍不知主動偵查。我深信曝光的還只是冰山一角,至少,就在某日我也被霸凌的時刻,四周並沒有攝影機將一切離譜的情景記下,更無上網。

而像我這般受冤屈的老百姓究竟還有多少人?

李局長的妻子楊炳芬為老公抱屈,認為有人被打就要換掉她老公,她「無法理解」。我對於李夫人的傷心與其女子美德深表同情。

然而以李夫人的明理,必能試著將愛夫之心推己及人,想想廣大的被害民眾是否同樣有家人有孩子,而他們長期以來求助無效也沒得從暴力中「申請退休」,是否更心如刀割?

相信有無數的人證及申訴紀錄都可以告訴您,被打、被霸凌的市民不只是一人、兩人,更不只是什麼法輪功學員的事(其實法輪功成員難道就不是納稅市民與該被保護的合法團體嗎?)

這是一場台北市民共同的惡夢,甚至遠遠波及到其他縣市前來觀光的旅客。據知就在10月27日,一位嘉義來訪的母親竟當著孩子面被暴打流血,這是您先生上任後所發生,當日警方的執勤與處置不知是否夠積極?如果暴徒早已依法驅離,又怎會有這樣殘忍的事情發生。

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說,要責備部屬應該關起門講,不能讓部屬沒面子。我想請教過往勇於承認己身錯誤的李部長一句:在柯p公開提出責備前,這些霸凌事件已持續了多久?所有政府官員是否真的不知道,各位是否做出過真正的處理?如此長期且公然的弊案是否還有執法專業與面子可言?

當我們帶著孩子必須繞路而行時,當我們投訴市府而得到的回應竟是該暴力團體為正常表達時,那些稱說退休事件為「士可殺不可辱」的人們,一定也不難理解「被打」並非扼殺一個人尊嚴的手段,叫囂、霸凌、侮辱足以使人痛不欲生。

致使公權力面子丟盡,政府官員無言以對的禍首,究竟是市民的憤怒、柯p的當選、一群人的靜坐,還是愛國同心會被縱放的長期犯罪?

對與錯,是與非,真的那麼難分清?

以執法專業而言,連不懂法律的我都能上網查到許多不可思議的縱放證據:

《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第三款,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不能申請集會。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於學校、博物館、圖書館、展覽會、運動會或其他公共場所,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不聽禁止者,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一、加暴行於人者。二、互相鬥毆者。三、意圖鬥毆而聚眾者。

身為不專業的老百姓,我想虛心請問:以上的處置信義分局是否曾經執行過其中任何一項呢?我們的公權力是否真的無法可據,不能保障人民尊嚴與安全,亦或另有重大隱情?

即使不懂法律,自小受教育的我們都理解何謂道德良知,容我再度鼓起勇氣直言,我時常看見的如同凌遲般的侮辱場景,實在是任何稍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忍受,更難做到縱容的。

台北大選的結果,選出了一位不懂官場圓融的市長,一位沒有政治任何歷練的市長,一位什麼事都自己上火線嚷嚷的市長;老百姓「荒謬」的選擇,無關藍綠,實在是因為如我這般文弱而對未來仍存體制內期待的市民太多太多。

我們只想要回歸到最簡單的對與錯,最基本的人之所以為人之尺量。讓我們能看到公義,讓我們能教育孩子,讓我們能有憲法保障的最基本信仰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人身安全的自由。

如果對與錯都模糊了,法律背離道德,公權力覺得人民的受害是小事一樁時,一個城市甚或一個國家還有何希望可言?

愛國同心會這個團體,只讓我看見了共產黨的可怕,以及今天不站出來,明天會後悔。

一群人鎮日以侮辱他人為訴求,橫行惡霸,硬灌硬吵,凡不同於自己看法者都要遭受攻擊凌辱,甚至言語顛倒黑白。想想看,這種不正常的行為與意識型態植入台灣將會是多麼可怕的未來?

如果共產勢力短短幾年已可掌握政府高層,使得警察都不敢執法,老百姓的安寧與公權力的尊嚴還有什麼可以期待?香港市民的拚搏,法輪功團體努力揭發的迫害,實是有其不得不然的道理。

基層的警員們,辛苦了!身為老百姓及同為公務員的我,理解您的為難與痛,因之更相信您也期待一個讓自己回歸初心的機會,一個上頭有GUTS能擔當,讓大家放手打擊犯罪,重新找回市民尊敬的機會。

就請不要再討論誰委屈了,請先驅離廣場上的暴徒,啟動司法調查幕後所有綁架法治與公義的共犯吧!

一個鼓起勇氣的良心市民 敬上

Ps: 這封信將投給我所信任的網站與群體,因為過往所有正常管道都已失靈。希望柯p能讓我的真心表達得到保護。◇

愛國同心會滋擾事件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uGeFLTNq9w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9EPC9Hj1MA

各界看愛國同心會

(大紀元記者陳懷天台灣綜合報導)台大教授張清溪:愛國同心會汙衊法輪功已行之有年,我曾私下拜訪其會長周慶峻想澄清誤會,但發現他是「深思熟慮、明知故犯」,有組織式地在網路上及大街上散播謠言、言詞侮辱,意圖挑起民眾、陸客對法輪功的衝突,製造仇恨氛圍,對法輪功及我個人的名譽,影響都非常嚴重。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絕不縱容任何個人或組織將中共那套暴力、誹謗的迫害手段輸出海外,法輪功學員是在向陸客講清中共迫害的真相,任何非法的阻止行為,律師團都會協助法輪功提告,要求法院刑事懲罰被告並賠償損害。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這是刻意縱容、姑息,在議會質詢中曾交影帶給警局,不知警方為什麼不肯強勢執法,看起來愛同會背後似乎有人撐腰。身為議員除了要求警方嚴辦之外,警方如果不作為,而市府政風單位又沒辦法要求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瀆職,就把這些人送法院吧。

公民自主機動陣線發言人Jeff蔡:我們絕對要嚴厲地譴責,對於他們的行為,也希望相關單位要執行相對應的公權力。

時政評論家曹長青:愛同會高舉的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旗,而是對岸的中共五星旗,這個旗幟的變化,就說明他們是個什麼性質的組織。他們可能是中共統戰部門遙控、指揮的外圍組織。要保住台灣的民主,推動中國的民主變化才是根本。◇

愛國同心會小檔案

(大紀元記者陳懷天台灣綜合報導)中華愛國同心會成立於1993年,在台灣登記政團,是一個直接表態支持中國統一政治立場的集團。多簡稱愛國同心會。

現任會長為曾因傷害罪被判20天拘役並背負強制罪等其他刑事官司的周慶峻(中國大陸人,1970年偷渡香港,晚近才入籍中華民國)。

組織成員經常採取暴力行為,台灣警方不時會收到民眾的相關投訴,該組織支持中共的鮮明立場,被一些台灣媒體及外界形容為中共在台的一隻手。其成員如下:

會長:周慶峻,原籍中國大陸廣東,於1970年偷渡香港,輾轉入台入籍台灣。
祕書:張秀葉,來自中國大陸上海。
成員:蕭勤、丘廈新、蘇安生。◇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愛國同心會滋擾事件簿

(大紀元記者陳懷天台灣綜合報導)

日期 事件
2010年4月 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率該會成員在台北101大樓前妨害陳建仁等3名法輪功學員行使言論及表達自由,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2010年6月18日 針對周慶峻等攻擊法輪功,法輪功提告。
2012年1月11日 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罪」起訴周慶峻。
2012年10月31日 台北地方法院就「暴力妨害法輪功學員表達言論」事件,判決周慶峻等人以共同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並要求「不得妨害法輪功言論表達」。
2013年4月29日 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刑事起訴同心會成員周慶峻、張金德、王美敦、張秀葉、丘厦新。
2013年8月30日 在101大樓旁,以高分貝擴音器不斷辱罵騷擾現場的法輪功學員,由於噪音太大,環保局一度前來取締。
2013年10月7日 同心會成員用五星紅旗攻擊前去採訪的新唐人記者,並毀損記者手機,被攻擊記者揚言提告,愛國同心會成員蕭勤觸犯公然侮辱罪、強制罪和毀損罪等罪名。
2013年10月14日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李建昌提醒市警局,應該深入調查同心會組織,制止煽動仇恨與挑釁的衝突行徑。
2013年10月15日 同心會成員蕭勤戳傷婦女後挨告。
2013年11月8日 多位台北市議員質詢警局,為何不見警方積極制止愛國同心會。
2014年1月9日 高等法院判周慶峻金錢損害賠償、登報道歉、移除網頁文字以回復原告名譽。
2014/10/28 嘉義女市民帶孩子到台北101遊玩,被張秀葉及蕭勤毆打受傷,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媒體報導 記者陳懷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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