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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師專欄】

活用信託來防子女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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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1日訊】張太太的事業成功,晚年累積資產不少,可惜,她的子女都不爭氣,成年後工作一個換一個,還在外舉債,婚姻也不幸福。考量到將來誰能承繼她的事業,張太太不敢指望自己的孩子,但總還是自己的骨肉,因此張太太考慮成立信託(Trust)來做些安排。

利用信託設計,張太太將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和享用權拆開,讓三個不同的人持有,這設計顛覆了財產所有人自己管理和享用的傳統。

這有什麼好處呢?張太太在信託契約中表示,當自己不能視事時,要由一兩個非常有責任感、又有辦事能力的親友來管理她的資產,用這些財產照顧她本人和她的子女。被張太太信任委託管理財產的人就是「管理人(Trustee)」;管理人在管理這些資產的時候,要為享用這些資產的人著想,這些享用者就是「受益人(Beneficiary)」。

張太太的子女本來氣母親竟然不信賴自己。但在張太太撒手不管事後,這些成年孩子與管理人和信託律師互動下,體認到自己確實無法勝任經營母親的事業。而盡責的信託管理人除了力求延續張太太的偉業外,還諮詢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發展出強化各方溝通的方法、教導張家子女判斷自己的花費是否合理、輔導張家子女找到穩定又有趣的工作。由此可知,一個成功運作的信託除了助父母妥善安排資產照顧子女外,還能協助促進子女的心智成長。

就像多數其他父母成立的信託,張太太的信託指示給孩子享用的資產,並不整筆直接轉到子女的名下。這些資產繼續留在信託名下,可用來支付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特定花費,但子女若在外欠債或離婚,其債主和配偶都不能追究到信託名下資產,好保障張太太直系血親的生活品質。

張太太的故事不表示您只能挑外人當管理人。子女若有責任感和辦事能力,自然可兼任管理人和受益人。分享這故事只是要讀者瞭解,信託可以如此被活用。

◆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或kneal@kimneal-law.com。

責任編輯:孫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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