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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島強迫賣淫案 警方抓獲第三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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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9月底發生的法拉盛居民尹朝偉(Zhaowei Yin,音譯)及其妻子艾淑文(Shuwen Ai,音譯),涉嫌強迫按摩院的員工賣淫被捕一案又有新的進展。涉案第三人——法拉盛居民冷麗妃(Li Fei Leng,音譯)於10月7日被長島警方逮捕歸案。

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代理檢察官辛嘉絲(Madeline Singas)指控其犯有五項涉嫌強迫性交易罪(Sex Trafficking)(B檔重罪),兩項二級宣傳賣淫罪(C檔重罪),勞工走私(D檔重罪),三級宣傳賣淫罪(D檔重罪)和未經授權執業(E檔重罪)。如果罪名成立,冷麗妃也將面臨和同案犯尹朝偉、艾淑文相同的懲罰:入獄8年4個月至25年。

冷麗妃的代理律師是在法拉盛執業的李明利。目前冷麗妃保釋金額設為12萬5千美元(現金)或25萬美元(債券)。她將在10月22日到庭聆訊。

尹朝偉、艾淑文將於10月15日到庭聆訊。根據起訴書,艾淑文和尹朝偉在皇后區、納蘇郡(Nassau County)和蘇福郡(Suffolk County)均開有按摩院。他們涉嫌在2013年5月1日至 2014年1月31日期間,僱用兩名婦女,在露西水療(Lucy’s Spa)和熊貓足浴(Panda Foot Spa)兩家店,為客人提供按摩,並在中文報紙刊登廣告,之後要求她們為男性顧客提供性服務。

被告經常強迫被僱用的婦女在洗浴中心和足浴店過夜,他們沒有給其中一人發過工錢,同時,兩僱員上下班搭便車也被要求付油錢,從他們的工資裡扣除。被告們還威脅其中一位受害婦女:如果不按照他們說的辦,他們就會把該婦女的裸照上網甚至上報紙。被告還威脅沒有身分的受害婦女:如果向警方告發,就會被遞解出境。當一位男顧客企圖暴力侵犯其中一受害婦女時,被告還強迫她繼續為該顧客提供服務。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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