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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撤控請願 簽名逾十萬

社區人士:控罪高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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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近日,微信群上為數眾多的華人都在轉發一條消息,呼籲華人到白宮網站「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網頁上簽名請願,以期奧巴馬總統發令讓檢控官撤銷對誤殺非裔居民格利的華裔警察梁彼得的指控。這一請願由一名加州華人發起,很短時間裏就獲得了得到白宮回應所需要的10萬個簽名。

根據「我們人民」網站的規定,如果請願簽名超過10萬人,白宮將予以回應,不過回應不等於會有所行動。22日,一些微信群為了增加簽名人數,散佈「布碌崙法官撤回對梁彼得警官二級誤殺控罪」的虛假消息,但隨即被道破。

指控高不容易被定罪

梁彼得共遭六項指控,包括二級過失殺人罪、疏忽殺人罪、危害他人安全罪、襲擊罪和兩項瀆職罪。其中指控最高的是二級過失殺人罪(2nd Degree Manslaughter),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面臨15年監禁。對於對梁彼得的指控,華人社區一個普遍反應是指控罪名過高。

不過,有社區人士指出:指控不等於定罪,指控高並非對梁彼得完全不利。法拉盛發展中心主席傅鶴鳴認為,對梁彼得不利的情況眾所周知,如果一旦罪名成立,他將承擔很重的刑事責任。但從另一面看,由於對他的指控定得很高,如果最後陪審團認定他的罪名不成立,那麼他便可以脫罪。根據二級過失殺人罪的法律定義,只有被告明知其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而仍繼續進行,罪名才能成立。傅鶴鳴認為,檢方要提供足夠證據也有一定難度,案件審理完全是靠證據說話。一般來說,要陪審團所有成員(11~13人)一致通過後才能定罪。所以,梁彼得未必會被定罪。

傅鶴鳴希望民眾站在一個客觀的立場看待該事件,相信美國的司法制度,不要動輒說華人受到種族歧視。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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