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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發起兩提案 為巴士司機尋求豁免權

白思豪不讓步 力挺「行人有路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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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程成、任倩雪紐約報導)自去年8月起開始實行「行人有路權」的新規以來,很多行人發現司機(包括出租車司機)在拐彎的時候比以前更加謹慎。不過,有市議員希望法規鬆動,賦予部分特定司機豁免權。而紐約市長白思豪並不同意這一觀點。5月26日,他在斯坦頓島(Staten Island)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再次強調安全最為重要,並力挺「行人有路權」新規。

兩提案挑戰「行人有路權」法

「行人有路權」新規是白思豪上任後提出的「零死亡」願景的一部分,根據「行人有路權法」,如果司機未能避讓有路權的行人或騎單車的人,而造成行人受傷或死亡,那麼肇事司機將面臨刑事指控,會被移交刑事法庭,初犯者將面臨每項250美元的罰款或被監禁30天,惡性肇事司機將會被法庭定罪。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兩個提案試圖挑戰「行人有路權」法:一個是市議員米勒(Daneek Miller)提出的Int 0663-2015號法案,米勒的提案試圖為大都會捷運署(MTA)巴士司機爭取豁免。根據《每日新聞》的報導,到目前為止,共有23名司機因為違反「行人有路權」法被捕,其中6名為大都會捷運署司機。這在一定程度上激怒了運輸工人工會(Transport Workers Union,簡稱TWU),工會認為,哪怕巴士司機盡量避免交通事故,但意外還是會發生。TWU認為新法太嚴,司機如果肇事,也會被像其他罪犯一樣對待。不過,到目前為止,米勒的法案沒有獲得足夠的支持,市議會內只有25名議員支持這一法案,絕大多數市議員還是反對修改路權法。華裔市議員陳倩雯也明確表示,自己不支持Int 0663-2015這一提案。

另外一個挑戰「行人有路權」法的是市議員蘭克曼(Rory Lancman),蘭克曼認為,警方在調查司機未禮讓「有路權」的行人時,要考慮能見度、照明、天氣狀況、路面狀況等因素,並提議對「行人有路權」法進行修改。在獲知蘭克曼的計畫後,5月21日,在法拉盛被汽車撞死的三歲華裔女童廖怡君的父母和「家庭街道安全」(Families for Safe Streets)組織前往蘭克曼的辦公室前抗議。廖怡君的母親譚佩恩表示,她在星期一(5月26日)與蘭克曼會面。在會面之後,蘭克曼同意對自己的提案進行修改後再行提交,並表示已將提交時間由原定的5月27日改至兩周後的6月10日。

5月21日,廖怡君的父母親在蘭克曼辦公室前抗議。(大紀元圖片)

廖怡君父母:任何人不應有豁免權

廖怡君的母親譚佩恩表示,兩項提案都違反零傷亡願景的初衷,她說:「『路權法』是為了改變司機的駕駛習慣,讓司機更小心駕車,在遇到行人時車速能慢下來,並避讓行人。」她表示,對「路權法」的修改會使路權法被削弱,違反「零死亡」願景的初衷,「對『路權法』的修改會讓司機鑽法律的漏洞,侵犯有路權行人的權利。」

對於米勒提出希望豁免巴士司機的Int 0663-2015提案,廖熙珮、譚佩恩夫婦也表示反對,「儘管我們同情巴士司機,他們的確工作很辛苦,但是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獲得豁免權,每名肇事司機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在5月2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白思豪也表示,公務員也應該與其他普通百姓一樣,履行相同的義務和責任,「因為這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安全,包括我們的老人和孩子,我們的公務員更應該以保護他人的安全為己任。」

責任編輯: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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