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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不理法國 拒開放資訊遺忘權

2015-08-01 01:05 中港台時間|08-01 01: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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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巴黎31日法新電)法國先前要求Google在全球實施所謂的「被遺忘權」,希望在用戶要求下移除相關的特定資訊,但遭到Google拒絕。

歐洲法院去年5月判決,民眾得以要求搜尋引擎拿掉關於自己個人資訊的連結。法國國家資料監管單位「資訊與自由全國委員會」(CNIL)呼籲Google在全球實施這項措施,Google昨天作出回應。

這項判決適用於認定網路資訊為「不正確、不充分、不相關或過火」。

Google全球隱私律師佛萊謝(Peter Fleischer)在部落格發文說:「歐洲法律現在或許規定了被遺忘權,但在全球仍非法定。」

「我們認為,沒有單一國家有權控制另一個國家的人可接觸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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