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面臨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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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14日訊】9月6日,為浙江省寧波余姚市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馮延強等六位律師,受當事人家屬委託,向浙江省高級法院提交控告書,控告余姚市基層法院、寧波中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對承辦本案的一審、二審法院院長和多名法官提出刑事控告。

控告書列舉了多條法院違法事實。律師向媒體談到兩個控告理由。第一,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審理程序多處嚴重違法。第二,法院審理中是根據事先的指示辦案,未審先判。律師在卷宗中發現了一張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批復」,而批復的內容正好就是日後一審法院判決的內容。

寧波余姚市七名法輪功學員於2014年4月19日被當地警察非法綁架,今年7月17日一審遭當局非法判刑,後集體上訴。8月25日,寧波中院告知代理律師二審不予公開。律師認為此舉違法,「那就是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已經對案件進行了認定了,這是違背刑事訴訟基本原理的」。

二審法院不小心曝光的「批復」,再明白無誤地表明,中共法院審理法輪功案件,就是這樣「未審先判」的。這雖然已經是公開秘密,但是有文字證據的在筆者印象中還是第一次。其實「批復」也未必是二審法院自己的決定,十有八九是背後「610」下的密令,法官被當作木偶耍,作秀走法律過場罷了。

另外,多年以來,法院一直在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余姚案曝光出的「批復」,恰是法院自己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鐵證。本案律師說,「批復」表明,法院將刑事訴訟的兩審終審制變成一審終審制,將糾錯監督作用化為烏有,「二審法院和一審法院赤裸裸地破壞了國家的法律實施,涉嫌濫用職權罪」。

加拿大的前中國最高法院法官謝衛東在聲援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時表示,中共鎮壓法輪功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依據,「他們這樣做,在法律上沒法解讀,不可思議」,「這違反憲法。從刑法上來說,也一定是違法的」,他們「沒有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完全是暗箱操作。使用另外一套體系——610辦公室,任意摧殘,隨意定名,堅決要你放棄信仰」。

對寧波余姚一審二審法院如此赤裸裸地踐踏法律,殘害無辜,六位代理律師在向浙江省高院遞交的控告書,直接刑事控告兩審法院院長和承辦法官。既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浙江高院、高檢必須受理。省高院將如何處理這個控告?被刑事控告的院長法官們難道心裡一點不打鼓?只有白天不做虧心事,才能半夜不怕鬼叫門。

本案代理律師大義凜然,對控告的結果有充分的思想準備,沒抱多大期望,但還是堅持控告,葛永喜律師說,「這種控告也就是一個揭露的過程」。揭露出的正是法輪功冤案的真相。現在浙江省、寧波市、余姚市三級法院面對的是六位「死磕」律師,他們將如何逾越「死磕」律師身後的人權與法制的高牆?

法官謝衛東盛讚中國這群有脊梁的「死磕」律師。他還說:「所謂的死磕律師,是死磕法律,就是堅決要求你依法辦事」,「他們要求你依法辦事。你作為一個立法、執法、執政的黨,卻不高興?」

對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非法判決,是違法犯罪。涉及的各級法官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610」有自己的帳要清算,公檢法各有各的帳。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都面臨像寧波余姚的法官被刑事控告的危機。訴江大潮正在將發起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江澤民推向審判台,大清算時再收手,豈不太遲了?還奉勸參與迫害的人,識時務者為俊傑;順天意,躲劫難。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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