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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空運輸退票有地雷 台消基會:近半廉航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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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年施芝吟台北報導)年節將近,民眾利用大眾運輸工具返鄉或出國機率大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針對廉價航空、離島固定航班載客船舶、國道客運等,共30家公、民營業者,進行退票手續費大調查發現,有4家廉價航空業者拒絕接受退票申請;離島海運有5家超收退票手續費;國道客運則有2家超收退票手續費。

拒絕退票的航空公司,分別為台灣虎航、V Air威航、亞洲航空、香港快運航空,其他同意退票的業者,也需收取800至3千元不等的手續費;德威航空來回票手續費3千元,易斯達航空手續費2,500元,香草航空2,380元,捷星航空澳幣50元(約合新台幣1,200元),樂桃航空收取800元。

消基會指出,廉價航空退票要特別注意,包括退票手續費用高、加購服務不得申退;除非業者宣布停航或延後航班,否則即使發生恐怖攻擊、傳染疾病疫情等非天災不可抗力因素時,業者仍可拒絕退票;業者因恐攻、疫情宣布停航,補償的保留期恐要支付票差。

民航局說,國際航線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廉價航空的機票退票條件向來都是比較嚴苛,這是廉航的市場營運策略,只要資訊有充分揭露,就沒有違反國內規定。

針對離島固定航班海運載客業者的退票規定,業者收取退票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票價的10%,消基會抽樣調查10家經營台灣本島往返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琉球的公營與民營航運業者,發現達半數業者違反規定,向旅客超收退票手續費。

包含太吉之星號(海有航運)違規超收最嚴重,竟達票價的10~30%,東琉線翔信號(東琉線交通船聯營處)、金星三號(大發輪船),皆收取手續費20%,由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經營的南海之星號,同樣超收退票手續費為20%,綠島之星(龍鴻航業)收取手續費為5~15%。另外,超收手續費的國道客運則有葛瑪蘭客運與阿囉哈客運。◇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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