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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提供太陽眼鏡選配要點

【大紀元2016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炎炎夏日,民眾出門為了怕晒傷,都會塗抹隔離霜、防晒乳液或拿陽傘遮擋烈日,以防止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其實,我們的靈魂之窗也對陽光的照射非常敏感,尤其是開車外出或從事戶外休閒活動時,更是不可小覷紫外線對眼睛的侵害。

由於紫外線是不可見光,對眼睛的傷害是無形且累進的,在高日晒的台灣夏季,紫外線指數可輕易達到過量級甚至危險級程度,為保護眼睛遠離紫外線之傷害,太陽眼鏡已成為夏日生活必備的防護用品。

然而,消費者應如何正確選購及配戴太陽眼鏡呢?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提供建議如下:

一、應選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標示「品牌、名稱、型號、製造日期、產地、鏡片材質、鏡框材質、符合標準CNS 15067、濾鏡分類編號、光學等級、非作直視太陽用、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等」之太陽眼鏡。
二、請勿購買來路不明之地攤貨、水貨及仿冒品。
三、除外觀及配戴之舒適性外,應注意用途,例如開車時請勿配戴濾鏡分類4號之深色太陽眼鏡,或眼鏡上標示「不適於駕駛及道路使用」文字或標示(開車禁用圖示)之太陽眼鏡,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四、配戴觀看景物呈紅、藍或紫色之太陽眼鏡,要格外留意交通號誌燈變化,才能清楚分辨紅、黃、綠3種燈號。
五、鏡框材質避免選擇鎳金屬,以免鏡框腐蝕或銅綠造成皮膚過敏問題。
六、天氣炎熱下,切勿將太陽眼鏡置放於汽車內,60℃以上高溫會破壞鏡片鍍膜及引起塑膠材質變形。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進一步說明,太陽眼鏡濾鏡分類可分成0~4等5種編號,產品應依穿透率檢測結果標示正確濾鏡分類編號,就色彩深淺而言,編號愈大顏色愈深。另外,過於豔麗之鏡片顏色,將使眼睛所看到的景物顏色過度扭曲,且易產生視覺疲勞,該局建議民眾在選購太陽眼鏡時以鏡片顏色「灰、茶、墨綠」之色系效果最佳,可獲得最豐富的色彩層次與正確景物線條。

為確保市售太陽眼鏡品質安全,保護民眾眼睛健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表示,平光式非處方(無度數)太陽眼鏡已於97年4月15日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規定業者自實施日期起,輸入及運出廠場之太陽眼鏡,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並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該局亦將不定期至市場上進行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查核,以確保商品符合檢驗規定。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補充說明,太陽眼鏡相關檢驗規定及經試驗室型式試驗且審查符合檢驗規定之「太陽眼鏡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型式分類表」已置於該局網頁之「業務專區/商品檢驗業務/太陽眼鏡檢驗園地」項下,供民眾查詢或下載。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