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安報導)亞省法院4月3日宣判,加拿大飛行員格羅尼赫(Miroslav Gronych)因在工作時間內醉酒被判處8個月監禁,釋放後再禁飛1年。這一宣判明確表示,飛行員對飛行安全負有法律責任。
37歲的格羅尼赫是加拿大陽翼航空公司(Sunwing)飛行員。他於去年12月31日在卡爾加里機場被拘捕,當時他的血液酒精含量水平是法定上限的三倍半。
法官布朗(Anne Brown)表示,此類案件通常判處6至12個月的監禁,但考慮到格羅尼赫的悔悟和他在酗酒前後主動尋求幫助的事實,以及公眾對此案的高度關注,最終宣判8個月刑期。
對於禁飛的判決,布朗說,格羅尼赫當時沒有駕機,並按要求離開駕駛室,也已經採取了一些步驟來康復,今後也不太可能再被聘為飛行員,因此法院同意辯護律師提出的一年期禁飛的意見。
格羅尼赫當日應該在早上6點返回卡爾加里機場,7點開始飛往里賈納和溫尼伯,但他直到上午7點05分才抵達機場,因為他在達美機場酒店(Delta Airport Hotel)喝光了一瓶26盎司伏特加。格羅尼赫登機的時候已經言語不清,腳步踉蹌,甚至無法掛好自己的外套。當他在駕駛艙坐下來後,臉靠在窗前,暈倒過去。
加拿大航空法規禁止飛行機組成員在飲酒8小時內或在酒精影響下工作。而陽翼航空公司表示,對於在上班12小時內飲酒的飛行員來說,公司採取的是「零容忍」態度。
省法院皇家檢察官格林伍德(Rosalind Greenwood)說,這次判決向加拿大的飛行員發出了一個非常明確的信息,如果飛行員醉酒飛行,或有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那麼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有可能入獄。
責任編輯:林採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