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商戰」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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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19日訊】當美國總統川普對中共祭出提高產品關稅,中方也隨即對美農產品進口限縮之後,「美中貿易戰」、甚至「經濟戰」開打,就被琅琅上口,而世人將貿易、經濟看作戰爭似乎己司空見慣。由「商戰」早已是口頭禪,也可見一斑。

為何把同業間競爭的商場看作戰場這一謬見得以流行,很可能與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 l809-1882)進化論的「物競天擇」有關聯。不過,達爾文所謂「物競天擇」的「競爭」,畢竟指的是生物學上的競爭。這種競爭是指一般動物為著爭取賴以生存的食物和環境而作的「生死鬥爭」。但是,人類自由市場同業間的競爭,是「社會競爭」,是人們在社會合作的制度下,為爭取最有利的地位而作的自我努力。這種競爭,表現於每個行業、每個廠商彼此都努力於提供價更廉、質更美的貨物或勞務,來勝過對方,爭取顧客,這與生物學上的競爭實在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商業競爭是讓每個人都能發揮自己最有利的長處,讓擁有的有限資源作最有效率發揮,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寫照,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大家都能活,並且都能活得更為美好的情況,是有智慧的人類發揮分工合作的方式。在競爭中是有「優勝劣敗」,但敗者只是在某一產品、某一比賽項目中失敗,但在社會中充塞著無數機會,任何一個有心人總可很快尋得自己較強的項目,並非被競爭對手將形體都消滅掉。

戰爭是我們人性中殘存的獸性表現。在戰爭中,至高無上的目的是在毀滅敵人,因而任何手段都可採取。「兵不厭詐」歷來是戰略的箴言。商業,是我們人性中理知運作的產物。把商業比作戰爭,不僅是比類不倫,而且嚴重地破壞商業道德。「誠實是最好的政策」這句西方的格言,特別適用於商業。如果「兵不厭詐」的戰略箴言也可以引用到商場,那還有什麼商業道德可言?在各地盛行的假冒商標,顯然是違反商業道德的。可是,如果你把商場看作戰場,那將有何話說呢?

199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的趨勢,雖有走向自由貿易「假象」,實則重商主義的味道更濃厚。各國都在愚昧地偏向不同面貌的保護政策,關稅壁壘、配額限定雖已減退,但貨幣貶值、反傾銷、補償性貿易等等管制政策,更細緻地干預市場…等等,都是或攻或守的戰略運用,也即「商戰」這個謬見在背後隱隱地作祟。說得更極端些,當前經濟學的主流「賽局理論」(game theory),其教導「爾虞我詐」、無所不用其極以求得勝的方式,或許就是競爭的本意被繼續扭曲的一大禍源呢!

寫到這裡,正值世界盃足球賽和溫布頓網球公開賽正熱之際,但見各國好手在眾目睽睽下使出渾身解數,精彩球賽讓觀眾如醉如痴。球技的展現固然重要,但球品也極受重視。不只是勝不驕、敗不餒,場上奮戰,場下惺惺相惜更令人動容。儘管是球星、球王、球后,也不一定保證是勝利一方。勝者為保持下次繼續獲勝,必須持續努力,敗者更是加強訓練,找出失敗原因予以改進。沒有永遠的嬴家和輸家。參與者不敢有一絲一毫的鬆懈,就在彼此砥礪的過程中,潛藏在體內的能力被逼了出來,也才能突破自己的極限。如果他們沒有盡己全力,甚至於放水、欺騙,「競爭」就根本不存在,比賽也就失去精彩度,觀眾也不會捧場,市場也將萎靡不振、甚至消失。

經查「競爭」這個字的字源,在拉丁文是strive with,而非strive against,意即一起奮鬥,而非殲滅對手。儘管兩造競爭的優勝者僅一方,但競爭絕非是「零和」遊戲,也非無所不用其極的惡劣鬥爭,而是參與競爭遊戲者共同完成更高層次的東西。運動競賽如此,商業競爭如此,就是一般生活中的各種人際之間關係也都是如此。可是,在當今充滿刀光劍影的人間,理解競爭真義者究竟有多少呢?

當1776年亞當.史密斯的《原富》出版,分工合作、自由市場「不可見之手」,引導交易者往最有效率的境界,且強調「誠信」的重要,而且批判重商主義,正是喚回「商道」,揚棄「商戰」,也走出「國家經濟主義」。但到1930年代之後,商戰又復活,而「策略性貿易」、「經濟戰」捲土重來。2016年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對中共祭出提高關稅等策略被解讀為保護主義抬頭,其實那是「以毒攻毒」、「以戰止戰」的暫時性策略,終極目的是恢復國際經濟秩序,至少回歸史密斯的世界。要問的是:成功機率多少?何時商戰才能消失?讓我們正念以待吧!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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