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大馬旅美聯誼會13日舉辦移民政策講座

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共同會長陳森(中)宣布將於13日舉辦移民政策講座,歡迎民眾參加。 (林丹/大紀元)

人氣: 69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8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共同會長陳森6日宣布,將於13日(下週一)在法拉盛舉辦移民講座,邀請該會法律顧問愛德華古奇(Edward Cuccia)律師講解DACA、大馬僑民赴美勞工簽證及I-601A等多項移民條例。

該聯誼會的法律助理朱慧玲表示,屆時將介紹四方面的移民法律及政策,第一是目前DACA(童年抵達者暫緩驅逐辦法)的資訊及後續作業程序,她表示,18歲以下拿到DACA身分的人士,他們在18歲後調整身分申請綠卡,就無須受到10年內不能重新入境美國的限制(這種限制又俗稱「10年bar」),但前提是他們在此之前要保持著DACA身分。之前有來自大馬的DACA持有者,因不懂他其實沒有「10年bar」限制,擔心回馬來西亞後,美國領事館問話會造成10年內不能再入境美國,故沒有回去,過了一年後,他的年齡超過21歲,影響了他的綠卡申請。

第二是介紹馬來西亞的僑民可申請來美工作,18個月可拿到工作許可,及後可申請綠卡、全家移民,而之前馬來西亞僑民辦理赴美勞工,要排期四五年,現在沒有排期限制;第三是介紹I-601A豁免,根據法律,非法滯留美國超過半年或超過一年,將造成三年或十年不能入境美國,而申請I-601A就可以豁免這種懲罰,這樣就給與公民結婚的申請人一次機會,回母國接受美國領事館問話,能夠以合法的方式重新進入美國甚至拿到綠卡;第四是介紹被父母虐待的兒童,受人領養後申請綠卡的政策。

時間:8月13日(週一)下午6點,地點:法拉盛緬街42-35號角聲廣場2樓。◇

責任編輯:文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