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房客 洛縣擬立法控管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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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為了保護房客,週二(11日),洛縣縣政委員正考慮實施一條法規, 規定城市轄區之外的縣屬地,房租年增長不得超過3%;如果驅逐房客,房主必須有合法的理由。不過,1995年後入住的公寓、康斗和獨立屋將豁免執行該法,與加州的科斯塔-霍金斯租屋法(Costa-Hawkins Rental Housing Act)一致。

該提案將在60天內提交縣政委員會批准,並採用今年9月11日的房租水平作為房租基數。提案發起人、縣政委員屈爾(Sheila Kuehl)的辦公室預期,該法令將影響約5.7萬租戶家庭,約20萬人。

據倡導可負擔住房的非營利組織California Housing Partnership Corp.的數據,洛縣租房中價(已經過通脹調整)從2000年到2015年間增加了32%,而同期租房者的中位收入卻下降了3%。據UCLA研究報告,洛縣有三分之一的租房者需花費至少一半的收入來支付房租。

此外,還有一條將於11月公投的10號提案,建議廢除科斯塔-霍金斯法,允許市政當局對所有出租房屋實行出租管控,並封頂房客遷出時的租金。而科斯塔-霍金斯法規定,當房子空出後,房東有權按照市場利率設置租金 。

反對者:租金控管不會增加可負擔住房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加州10號提案及洛縣租金控制提案的反對者表示,當前數據未能顯示租金顯著增長,封頂租金增長不會使租客更負擔得起住房,租金穩定會降低新房東進入或舊房東留在租房市場的動力。

大洛杉磯公寓聯盟對外關係和政府聯絡主任Janet Gagnon說,這將嚇壞房爸房媽們,他們會說:「我一直勉強維生,如果這是監管者想要的方向,我就不打算做這個生意了。」這樣一來,就可能失去更多可負擔住房。

正在發起一個政治法案委員會來反對10號提案的加州公寓聯盟的副總裁Beverly Kenworthy說,她的組織絕對承認,人們的租金負擔過重。他們也想解決可負擔問題,但是,他們想通過不會扼殺住房量的方式來解決。

兩人說,其它解決方案包括:更好地向房客及業主宣傳他們的權利和責任,並擴大對無力負擔房租者的應急租金補助等。

UCLA社區認知中心的主任Paul Ong說,他對洛縣4個實施租金管控的城市進行了研究,包括洛杉磯、比佛利、聖莫妮卡以及西好萊塢等,出租住房數量相較全縣水平並沒有顯著增加。此外,房屋空置率也沒有明顯變化,仍維持在約3%,顯示租房市場依然緊俏。

Paul Ong說,短期方案保護了那些最脆弱者,需要補充長期措施、戰略性的規劃可負擔住房的供應。

科斯塔•霍金斯法不影響洛杉磯或其它在加州有租金管制措施城市每年租金上漲的上限,比如洛杉磯市就不受該法1995年的限制,因其《租金穩定條例》(Rent Stabilization Ordinance,簡稱RSO)規定,1978年10月以前造的房屋,租金年增長率才須遵守3%至8%的上限。◇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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