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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擴大商品房騷擾定義

本週三(10月2日)市議會將舉行投票,有望通過一項法案,擴大商業房東對租戶「騷擾行為」的定義。 (大紀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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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有移民組織聲稱,紐約市小商業主一半是移民,他們在租用商業房做生意時經常與房東產生各種糾紛。本週三(10月2日)市議會將舉行投票,有望通過一項法案,擴大商業房東對租戶「騷擾行為」的定義,並把罰款提高到最多5萬美元。

根據《華爾街日報》消息,這個剛剛於上週一被市議會小生意委員會通過的提案要求,房東的任何促使房客搬離房產以及促使房客放棄在租房協議上規定的權利的行為,都被視為「騷擾」。

提案還允許法庭判決屋宇局對「騷擾罪」成立的房東開具禁令,禁止這些房東在房子上進行施工;而且,被定罪的房東還將面臨1萬到5萬美元的罰金。

提案的提出者、布朗士民主黨議員吉布森(Vanessa Gibson)表示,她不是要給房東增加負擔,而是要給他們 「制定些標準」,「你不能用你作為房主的能力以一種騷擾的形式控制你的房客。」

2016年的一個法律規定,把房東給房客斷水、斷電、催趕、或者反复讓房客上法庭等行為定義為 「騷擾」;並且有一個三年的計畫,即如果房東證明他們沒有騷擾房客,就可以在房屋上進行如拆除等形式的施工。

現在的版本把房東要求房客出示披露房客移民身分的文件,或者以房客的年齡、種族、性別、殘疾、性取向等因素威脅房客,或者不允許房客修繕房屋等行為都視為 「騷擾」。

代表房主利益的「紐約房地產理事會」沒有對提案表示非議。◇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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