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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溺女案 警局認證翻譯出庭

審理李林溺女案的布碌崙刑事法庭。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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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社區李林溺死幼女案庭審昨天(2日)進入第四天。當日,檢方請出2016年3月負責對案發現場拍攝的警探和參與問詢李林的警局議員出庭作證。

警探Ajuba Granile案發後到現場停留約五個小時,總共拍攝了54張照片。她昨天主要講述2016年3月到現場勘查、拍攝和證物存檔的過程,並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質詢。在交叉詢問中,雙方律師通過質詢、觀看照片上的內容,讓陪審團了解被告和幼女居住的環境空間格局。

下午出庭的是當年參與問詢被告李林的陳探長(Lieutenant Hong Chen)。陳探長早前在法拉盛109分局擔任巡佐(Sergeant),能說國語和福州話,是紐約市警察局NYPD認證的中文翻譯員,經常為警局問詢擔任中文翻譯,有時也為檢察官辦公室擔任翻譯。

陳探長回憶,2016年3月13日案發當晚,他接到布碌崙72分局的請求,前往摩利醫院會見警探麥克唐納(Macdonald),看見李林在醫院等待區,但雙方沒有交談。

陳探長然後去了72分局,在這裡,他為負責問詢李林的警探麥克唐納和另一名警探擔任中文翻譯,用國語與李林交談共約10個小時,並將問詢過程錄音錄像在案。

昨日檢控官出示警局問詢的錄像證據,準備於3日庭審時播放。陳探長表示,在問詢前他向李林宣讀了米蘭達警告,也就是明白無誤的告知嫌疑人有權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即刑事案件嫌疑犯有「不被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有權行使沉默權和要求得到律師協助的權利。

陳探長說,李林當時回答說,她願意繼續問詢。法官定於今天(3日)繼續審理該案,屆時檢方將當庭播放警局問詢的錄像證據。◇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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