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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中告劉曉慶侵權案今日南京開庭

2002-08-07 10:43 中港台時間|2025-10-29 01: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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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7日訊】8月6日上午8時半,“王建中訟劉曉慶侵害名譽權”一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12法庭開庭。據大陸媒體報導﹐上午, 原告方王建中一共帶來了16份證据,其中第1至8號證明劉曉慶在媒體上公開發表過污辱他的言論,而第9至15號證明他王建中曾經擔任過劉曉慶的經紀人。王建中提出要求被告賠劉曉慶償經濟損失人民幣490万元及精神撫慰金人民幣10万元。

  報導說﹐當法庭問,他提出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490万元及精神撫慰金人民幣10万元是如何核算的時,王建中稱這是由于他和劉曉慶之間的這些名譽糾紛,致使他不能与許多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正常合作的損失。

被告方劉曉慶的代理人汪旭東不斷請求法庭停止原告的訟訴請求,他稱﹐由于眾所周知的原
因,他沒辦法通知劉曉慶,因而無法對今天的庭審行使權利。他說,他是7月22日收到法院傳來的“開庭強調書”,但他的當事人即尚被羈押的劉曉慶,根本不知今天開庭,所以他不能充分完整地代表當事人的意思,因而他希望停止這一訟訴審理。不過,這個請求被法庭無情駁回。

  上午10時,法官宣布今日的庭審結果:鑒于被告代理人提出,第9、10、11號新證据有疑問,真實性不能當場确定,需要庭外核實,法庭認為這個請求理由正當,故該案擇日再審。(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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