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美國最高法院和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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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09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Walter E. Williams撰文/余欣然編譯)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二節賦予總統以下權力:「有權提名,並於取得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領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眾國官員。」

唐納德‧川普總統已提名艾米‧康尼‧巴雷特接替已故露絲‧巴德‧金斯伯格,繼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巴雷特現為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該巡迴法院服務於伊利諾伊、印第安納和威斯康星這三個中西部州。

現在輪到參議院定奪,是否接受巴雷特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好奇參院會依照怎樣的標準做出決定,或許我們可以先琢磨下這個問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責究竟為何?一個合理的答案是,來確認憲法詮釋我們的遊戲規則。憲法指導政府及國民,什麼是可為和不可為。

所以,一名最高法院法官只有一項工作,那就是,當裁判員。

無論橄欖球還是棒球裁判,亦或最高院法官,裁判員的工作即充分了解遊戲規則,並確保規定得以公平實施,毫無偏頗。沒有人會希望一個裁判或法官做決定時拿感情用事,讓我們以今年的超級盃賽事為例來作答。

舊金山49人隊在他們球隊歷史上共參加過7次超級盃,5次奪冠。相反,入圍2020決賽的堪薩斯酋長隊50年來一直與冠軍無緣。在任何人的字典裡,這都叫作天壤之別。那麼是否裁判員們應該將心比心,對這個整整50年都未贏過一次勝仗的常敗將軍善解人意一點呢?你會對如此感情用事的裁判怎麼看?

假設一名裁判以補償正義的名義,嚴罰舊金山49人隊干擾接球或惡意衝撞傳球手的犯規行為,卻對堪薩斯酋長隊網開一面,會是什麼情形?你會支持一個自認為干擾接球規定愚蠢而拒絕對此罰牌的裁判嗎?估計你多半會提醒他,制定規矩(橄欖球法律)的是橄欖球聯盟,而非裁判。

最高院法官應當是執行中立規則的裁判員。這裡有一個生活中的小例子,是我兒時所經歷的中立規則,且叫它媽媽的家規。母親不在家時,我和妹妹常一起午餐。兩人輪流負責分飯後的糕點或水果派,幾乎每次都要為切法公不公平而拌嘴。母親發明了以下規定,徹底結束我們無休止的吵鬧:切蛋糕的那位得讓另一人先選。

猶如魔法再現,天神相助,一碗水端平了,爭吵戛然而止。不管誰切下那一刀,兩邊總是一樣多。

這正是當今社會所需要的規則——即使最糟糕的敵人掌舵,你也能高枕無憂。儘管球場上人們為高額獎金苦戰廝殺,大多數球賽都能以平和收場,贏家和輸家均彬彬有禮。利益衝突如此強烈的雙方可以好好打一場球賽,接受比賽結果,然後風度翩翩離去,真可謂奇蹟。

該「奇蹟」告訴我們,在比賽規則上達成共識遠比接受賽事結果更容易。文明社會理當擁有同樣的原則,減少衝突,按理出牌。

原文Supreme Court and Rules of the Game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作者簡介:

沃爾特‧威廉姆斯(Walter E. Williams)博士是費爾法克斯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的約翰‧奧林(John M. Olin)傑出經濟學教授。他撰寫了數本書,並獲得許多獎項和榮譽,目前是多個董事會和顧問委員會成員,其中包括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格羅夫城市學院(Grove City College)、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經濟事務研究所(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以及美國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觀點。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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