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和塑料6法案過關 等待紐森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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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本月,加州立法機關批准了旨在減少塑料垃圾和改善回收工作的一系列法案,環保活動人士正在為此慶祝,只等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的最終審議。

據《橙縣紀事報》報導,這六項法案包括一項將塑料吸管限制擴大到塑料器具和調味品包裝的措施—不僅適用於全方位服務的餐廳,也適用於外賣和快餐店,而後者目前可以提供一次性吸管。

其它法案將為重複使用玻璃飲料瓶提供新的激勵措施,打擊誤導性回收標簽,並減少最終進入外國垃圾填埋場的塑料出口。

然而,面對來自加州商會和眾多包裝和塑料利益集團的反對,影響最廣泛的提案SB54連續第三年被擱置。這些團體說,該法案將不合理地提高企業和消費者的成本。該提案由參議員本‧艾倫(Ben Allen)提出,要求所有一次性包裝和一次性餐具必須是可堆肥(Compostable)或可回收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CALPIRG的桑德‧庫申(Sander Kushen)對今年批准的法案表示讚賞,同時對艾倫的提案再次擱淺表示失望。

到目前為止,減少塑料製品最有影響力的加州法律包括,2016年由選民批准的禁止雜貨店使用一次性塑料外賣袋的法案,以及2018年的立法──禁止在提供全方位服務的餐廳分發塑料吸管,除非顧客要求。

以下是對擺上州長辦公桌提案的介紹。

AB818:一次性濕巾。這將要求「勿沖入馬桶」(Do not flush)的標簽。濕巾中的超細纖維經過污水處理系統後最終進入海洋。在到達污水處理系統前,它們會收集油脂,形成「fatbergs」,從而堵塞污水管道。

AB881:廢物出口。這些法規將減少最終不可回收的混合塑料的出口。出口商將不再獲得混合塑料的分流信用(Diversion credit),除非他們能證明這些塑料最終將被分離和回收。

AB962:可重複使用的玻璃瓶。目前,那些回收玻璃瓶、將其粉碎融化製成新玻璃瓶的人,可以從州政府獲得每瓶的回收費用。這法案讓那些清洗和重複使用瓶子的人獲得同樣補助。

AB1201:可堆肥材料的真實標簽。產品和包裝必須符合標準,才能貼上可堆肥標簽。

AB1276:一次性餐具和調味品包。堂食的顧客要求時,才提供塑料器具、吸管和調味品包。餐廳可以詢問開車的顧客是否需要這些東西。

SB343:可回收材料的真實標簽。產品和包裝必須符合標準,才能標明是可回收、帶有追逐箭頭符號。儘管有些物品不能廣泛地回收利用,但目前有時也會帶有這個符號,像塑料飲料杯、酸奶罐蓋、氣霧劑罐和泡沫保冷箱等。

本期立法會,由環保人士支持的另外四項措施未能進入州長辦公桌,其中包括艾倫的一次性塑料提案。其它三項措施為:要求在洗衣機中使用超細纖維過濾器;逐步淘汰用於網購物品運輸的一次性塑料包裝;對於包裝新鮮漿果和其它食品的一次性熱成型塑料盒,要求最低回收含量。◇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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