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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財富傳承有眉角 應注意房地合一移轉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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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政府近幾年陸續推出實價登錄及房地合一稅制,希望促進課稅公平,《平均地權條例》的推動更又重磅打擊炒房行為,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葉建郎16日表示,不動產財富傳承的過程中,須注意不同的傳承方式是否影響未來移轉時的稅負。

首先,處分不動產適用新制或舊制是依「取得日」決定,一般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但對於重劃及開發的土地異動,例如因區段徵收領取抵價地、經土地重劃後取得分配地、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得以原取得土地之日認定是否適用舊制,而免徵土地交易所得稅。

葉建郎指出,如開發後的建物併同土地出售,建物部分得以土地持有期間適用不高於20%的稅率課徵所得稅,比舊制課徵最高40%的綜合所得稅更有利。

由於適用舊制的不動產進行家族傳承時,為了避免特留分爭議,經常採取贈與或是用本金他益(依信託財產時價按一定利率折現計算贈與價值)的信託方式移轉,或考量降低贈與稅負,多以公告現值及評定標準價格售予子女。

不過,這些都可能造成子女未來處分不動產時,按房地合一稅新制計徵所得稅,導致增加所得稅負。葉建郎提醒,以股份或出資額進行移轉時,也應留意是否需要優先適用房地合一稅制課徵較高的所得稅負;如涉及較複雜的家族傳承及財富移轉,建議及早諮詢專家意見審慎評估,避免影響接班安排。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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