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川普沒有有效依據要求法官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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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週四(9月14日)晚上提交了一份法庭文件,敦促華盛頓特區的2020年美國大選案聯邦法官駁回前總統川普(特朗普)要求她迴避的動議。

史密斯在文件中寫道:「根據相關法律和事實,可敬的哥倫比亞特區美國地區法官塔尼婭‧查特坎(Tanya Chutkan)取消自己在這項訴訟中的資格是沒有有效依據的。」

「由於被告的動議未能證明法院存在任何偏見,更不用說迴避所需的根深蒂固的敵意,該法院有責任繼續監督這一訴訟。」文件繼續寫道。

川普週一(9月11日)提交了一項動議,正式要求負責審理其2020年大選案的法官查特坎迴避,理由是該法官先前在對兩名涉及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騷亂事件的被告判刑時提到了川普,而這些評論讓人質疑這名法官在川普受到指控前就預斷了他有罪。

川普的律師寫道:「查特坎法官曾在其它相關案件中建議起訴和監禁川普總統。這些在本案開始前未經正當程序發表的言論,從本質上講是使該法官不符合資格的。」

但是否批准川普的動議將由查特坎自己權衡,任何關於迴避的決定都將由她本人做出。

史密斯在週一提交的長達20頁的法庭文件中表示,川普在尋求讓查特坎迴避時,「既斷章取義地引用了法院在之前司法程序中的言論,又錯誤地表述了指導司法迴避的適當法律標準」。他還稱,川普的律師所援引的查特坎在兩名國會騷亂事件被告量刑聽證會上的發言是經過「精挑細選」的,是選擇了對川普有利的話來引用。

檢察官史密斯寫道,查特坎「並沒有說(川普)對1月6日事件負有法律或道德上的責任,也沒有說他應該受到懲罰」,而情況是,「法院在履行其司法職責,聽取、確認並回應(1月6日事件被告的)量刑陳詞」。

對於川普的動議,查特坎給了史密斯三天時間來提出反對意見,之後再給川普三天的時間對這些意見做出回應。

鑒於司法部的反對且要求法官迴避的標準很高,川普的這一動議不太可能獲得批准。在他面臨的紐約州另一起訴訟案中,他也曾尋求讓一名法官迴避,但沒有成功。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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