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浪市投票將驗身分證 遭加州總檢長起訴

【大紀元2024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加州總檢察長羅伯特·邦塔(Robert Bonta)和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於4月15日聯合起訴杭廷頓海灘市(Huntington Beach),原因是該市在3月初選中通過了選民身分證修正法案。

據橙縣選舉中心3月22日認證,杭廷頓海灘市(又名衝浪市)選民以53.40%的贊成票通過該市第1號修正案,即從2026年開始,在所有市政選舉(非加州和縣選舉)中,選民應提供身分證明;該市將提供更多的現場投票點並監控選票投遞箱。

雙方說法

邦塔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自由投票的權利是我們民主的基礎,杭廷頓海灘的選民身分政策違背了這一原則」,「州選舉法已經包含嚴格的選民身分要求以及有力的保護措施,以防止選民欺詐,同時確保每位合格選民都可輕鬆投票」。

不過,選民對加州選舉系統並沒有足夠的信心,郵寄投票政策下的空白選票會寄發給非公民或已遷離加州者,或者重複寄發;選民登記不嚴謹的這些狀況以及投票混亂的情況都發生過。近年來在橙縣監事會例會上,居民多次要求修法、在選舉時出示選民身分證明。

邦塔還說,提供選民身分證明會給「低收入選民、有色人種選民、年輕或老年選民以及殘疾人的參與帶來不必要的障礙與負擔」,因此,「我們請求法院阻止杭廷頓海灘市壓制或剝奪選民選舉權的非法步驟」。韋伯強調了邦塔的說法並表示,杭市的法規與州法相衝突,即州法並未要求選民投票時出示身分證明。

杭市市長格蕾西·范德馬克(Gracey Van Der Mark)去年任臨時市長時曾在市議會上發言:「我是西班牙裔、在低收入社區長大,我們雖窮但非無知,也不是沒能力取得身分證明。」她反問:「他們是否意識到說『有色人種無法獲得身分證明』是帶有種族主義且令人反感?」

2024年4月16日,南加杭廷頓海灘市市長、選民身分證修正案作者之一格蕾西·范德馬克(Gracey Van Der Mark)在市政會議上。(李梅/大紀元)

范德馬克是提案作者之一,也是杭市86屆市長以來首位西班牙裔市長。她表示:「事實上,倘若人們認爲我們沒能力在加州取得身分證明,就是一種冒犯,你可以在任何年齡獲得身分證明。」

杭廷頓海灘前市長、現任市議員、修正案作者之一的托尼·斯特里克蘭(Tony Strickland)在一次社區聚會上說,「如果人們對選舉結果沒有信心,我們的民主就無法發揮作用」,而選民身分識別能「讓我們對這個系統有信心」,並且「無論人們乘飛機或去哪裡住店,你都會被要求出示身分證件」。

郵寄投票與特許城市

據保守派網站「聯邦主義者」(The Federalist)報導,2021年一項民意調查顯示,80%的美國人贊成在投票前出示身分證明。但多數民主黨人認為,郵寄投票更便捷;而共和黨和獨立人士則表示,郵寄投票導致計票過程繁複且需時更長。

早在杭廷頓海灘提出該項市法修正案時,邦塔和韋伯已經警告該市違反了加州選舉法,並在去年9月28日寫信督促該市放棄此公投案。

杭廷頓海灘市是加州125個「特許城市」(Charter city)之一,可以擁有獨立章程和市法。但邦塔和韋伯在訴訟中稱,「市政事務」法規不能與管理「全州事務」的州法相衝突;杭市新法「威脅要非法剝奪選民的投票權」。

訴訟還稱,根據州法,人們在登記選票時必須提供身分信息,否則將受到僞證罪的處罰;因此,「選民在投票站只需提供姓名和地址,無需進一步的身分證明」,「只有在對選民資格有充分根據的質疑時,才能中斷投票流程,且此中斷必須在限定的範圍內……以減少可能導致選民困惑和無意間被剝奪選舉權的情況」。

城市律師(City Attorney)邁克爾·蓋茨(Michael Gates)表示,3月通過的市法修正案「不僅(獲選民)允許」,還得到了加州《憲法》的支持。他在聲明中說:「杭市居民在此問題上明確表達了聲音,人們對3月5日選舉公正性公投案的決定是最終決定」,「為此市府將大力捍衛民意」。橙縣律師吉諾·布魯諾(Gino J. Bruno)也在社群媒體上列出州法條文,指出特許城市有權規定城市的選舉。

斯特里克蘭則質疑,出示選民身分證明如何會「非法剝奪選民的投票權」?他認為,沙加緬度不願解決選舉誠信的問題,而該市提出的可行方案「將自下而上席捲整個加州」。◇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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