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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縣市不同調 勞動部:依居住或工作地判斷

勞動部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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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鳳凰颱風來襲,11日部分縣市宣布停班停課,其中,北北基桃放假不同調,導致因工作需往返桃園與北北基的民眾無所適從,對此,勞動部10日晚間說明,勞工可依居住地或工作地決定是否可放颱風假。

受鳳凰颱風影響,桃園市率先宣布11日全市停班停課,但北北基多數地區仍照常上班上課,基北北桃被視為共同生活圈,此次決策不同步也引發熱議。

勞動部指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訂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勞工應以不出勤為原則,如確需要勞工出勤,雇主應提供勞工通勤協助,如勞工依原定上、下班通勤方式(台鐵、捷運、公車等)有困難,而有搭乘計程車之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

勞動部強調,勞工在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依要點規定可不出勤,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但雇主因業務性質需要,經勞工同意而出勤時,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

勞動部說明,過去曾有發生勞工朋友於颱風天上班途中遭路樹壓傷,勞雇雙方為職災補償及賠償費用發生勞資爭議,需透過勞資爭議調解及訴訟解決。雇主為了營業需求而請勞工出勤時,勞工為自身安全改搭計程車所需額外負擔的交通費用,應由雇主協助,不該勞工負擔,也是降低勞工可能發生職災風險的必須作為。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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