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平雅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新州房地產經紀人如果在售房廣告中標示誤導性價格,未來可能面臨最高11萬澳元的高額罰款。
據9號台新聞網報導,這項擬議改革主要針對「低報價格」行為,也就是經紀人為吸引更多買家、營造競爭性拍賣氣氛,而向買家報出低於實際估價的價格。
例如,若經紀人或廣告上寫著「出價約90萬澳元」或「90萬澳元以上」,州政府指出,這樣的說法並不能讓買家清楚判斷該物業是否在其預算範圍內。
雖然此類行為目前已屬違法,但草案希望加重處罰力度,以確保買家不會浪費時間與金錢追求其實負擔不起的房產。
根據新規,經紀人的罰款將從現行的2.2萬澳元提高至11萬澳元,或為佣金的三倍,以較高者為準。
此外,經紀人必須:在所有廣告中明確列出價格或價格指南;公布資訊聲明,讓買家了解售價預估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依據州公平交易廳廳長即將發布的更明確的新準則來計算與更新預估售價。
該提案還旨在收緊廣告規範;加強記錄保存義務;加大對經紀人的處分力度;並將未能達到這些標準的行為單獨列為一項違規行為。
監管與公平交易廳廳長錢錫馮(Anoulack Chanthivong) 表示,「不僅買家,整個房地產業界普遍都認為,需要更嚴格的低報價格法規,來恢覆信任並提高房屋銷售的透明度。」
這項法案預計明年提交州議會審議。
去年,公平交易署已針對低報價格的違規行為開出超過100張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賣家有權要求房產經紀不向潛在買家透露估計售價,但若是如此,經紀人便不得在廣告、書面或口頭上提供任何價格資訊。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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