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香港right arrow文章正文

香港47人案上訴開庭 大赦國際籲推翻定罪

香港47人案上訴開庭 大赦國際籲推翻定罪
圖為2024年11月23日下午,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響應全球聲援「民主派47人案」,在溫哥華中領館前舉行集會,譴責港共重判45人。(高曉雯/大紀元)
2025-07-15 03:06 中港台時間
人氣 1554

【大紀元2025年07月14日訊】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週一(7月14日)開始審理「民主派47人初選案」(又稱「47人案」)的多起上訴案件,提出申請的12名被告包括:鄒家成、吳政亨、楊雪盈、林卓廷、梁國雄、何桂藍、余慧明、何啟明、鄭達鴻、陳志全、黃碧雲及黃子悅。

初選案上訴開庭

香港高等法院去年5月30日判決「47人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犯下「串謀顛復國家政權」罪。11月判刑,45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50個月至120個月。

其中13名被判有罪的被告提出上訴,僅有黃子悅認罪,並針對其4年5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其餘人士則是針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定罪結果及刑罰提出上訴。另一名被告彭卓棋週一撤回上訴申請。

在原審被裁定無罪的劉偉聰,律政司同樣提出上訴。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週一認為,原審「過分強調」劉偉聰是否認同「墨落無悔」的內容,忽略了案件存在其它壓倒性證據,故希望上訴庭批准律政司的上訴。

劉偉聰自辯稱,原審的明智分析完全恰當,重申自己從未提倡「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要求行政長官下台或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除非上訴庭不同意劉的觀點,否則不應隨意干預原審的考慮及裁決。法官稱將押後頒布判詞,批准劉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隨後處理吳政亨、黃碧雲、鄒家成、林卓廷、余慧明的上訴。

上訴方指《基本法》第50至53條列明「制衡機制」,不僅涵蓋立法會拒絕通過預算案的情況,也包括拒絕通過重要法案的情況;並指此機制同樣適用於行政長官及政府,例如,若行政長官因其它政治氛圍的額外考慮,而提出或撤回法案或預算案,亦違反其職責並構成濫權。

預計上訴案將耗時10天作出判決。

民眾排隊等待旁聽

法庭外從週日晚間開始,就出現提前到現場排隊等待旁聽的民眾。

據路透社及港媒《獨立媒體》報導,有一位現年百歲的「大黃伯」是約100名排隊等候旁聽的市民之一,他受訪時表示:「見一次多一次,好久不見就來見一下那些人……他們不是罪犯。」

另一名何姓女市民說,她從週一早上6點就到現場排隊,並表示若47人犯法,那麼「我們投票的是不是也犯法」。

超過6個國家的外交官出席 大赦國際籲推翻定罪

德國之聲說,超過6個國家的外交官出席週一的上訴庭。此前,包括美國、歐盟在內的國家譴責港府打壓「47人案」具有政治動機,並呼籲立即釋放這些民主派人士。

美國國務院去年5月31日發表聲明,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遭到不公正拘押的人士,並宣布對對負責執行國安法的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澳大利亞對此表達深切關注,歐盟稱此案破壞了人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大赦國際中國事務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指出,週一的上訴聽證是香港法院糾正這場錯誤的機會。

「只有推翻這些定罪,香港法院才能開始恢復這座城市的全球地位,成為一個尊重權利、允許人們和平表達觀點而不必擔心被捕的地方。」

布魯克斯表示,該組織今年7月初發布的報告顯示,被香港《國安法》定罪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針對合法言論,「令人震驚的是,香港法院竟然縱容這種打壓行為,導致超過80%的被告被冤枉入獄」。

責任編輯:孫芸#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