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陸希休斯頓報導)7月26日(星期六)下午1點,由休士頓台灣人傳統基金會與台灣長春會聯合主辦的「遺產規劃」教育講座,在台灣人活動中心大廳舉行,吸引近百位台僑熱情參與。講座特邀在德州執業超過20年,精通美國遺產信託法的趙偉宏律師主講,並以鄉親熟悉的台語全程解說,氣氛溫馨又實用。

本次講座主題聚焦於美國遺產稅門檻調整、信託設立與管理策略、資產保護與跨代傳承等關鍵議題。長春會會長林三江表示,通過本場講座,希望幫助社區鄉親正確認識遺產規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家庭財務安排,讓晚年生活更安心,也為下一代鋪設穩健的傳承基礎。

趙律師首先說明生前法律文件的重要性,包括財務授權書(Financial Power of Attorney)與預立醫療指示(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他指出,當人年老或身體狀況不佳時,若未事先指定可信任的財務與醫療代理人,家人將面臨資產凍結、醫療決策無法及時做出的窘境。
針對聯邦遺產稅部分,趙律師提到目前免稅額為1,400萬美元(實際為13.999百萬),較十多年前600萬門檻已有大幅提升。但他提醒,一旦資產總額超過此限,包括房產、市場投資、人壽保險與退休帳戶等,超額部分將面臨高達40%以上的遺產稅率,應及早規劃信託架構以節稅與避免糾紛。
講座中他深入講解信託設立的優點與種類,包括可撤銷信託(Revocable Trust)與不可撤銷信託(Irrevocable Trust)、AB Trust、AV Trust等。通過信託不僅可規避冗長的遺產認證程序(Probate),還可有效保護資產、降低稅負,並確保財產順利依照設立人意願傳承。
另一重點是介紹跨代信託(Generation Skipping Trust),可將資產直接留給孫輩,避免中間一代的資產稅層層疊加,進一步達到長久的家族資產管理與遺產保護目標。此外,趙偉宏也說明Life Insurance在信託中的應用策略,提醒若保險金設立在信託名下,需注意三年等待期,否則仍被視為遺產一部分納稅。
他也指出,許多長者忽略「非遺產財產」(non-probate assets)如401(k)、IRA與保險帳戶的受益人指定,可能導致財產流向與遺囑不一致,引發遺產分配爭議。因此,定期檢視並更新受益人資訊十分必要。

講座內容也涵蓋台美繼承法律制度的差異。趙律師指出,台灣強調法定繼承與特留分保障,而美國則以個人意願為主,只要文件完備,財產可自由分配,這也讓信託與遺囑更形突顯其重要性。
除法律知識外,趙律師也分享實務經驗,提醒醫生等高風險職業者應特別注意資產隔離與風險規避。若僅有租賃房產等低風險資產,則無須設立過於複雜的保護結構。他還提到婚前協議、普通法婚姻(common law marriage)的潛在風險,以及跨州遺囑的法律效力,讓在場聽眾收穫良多。

最後,趙律師強調,遺囑即使是20年前立下的,只要內容清楚仍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家族成員變化或財產狀況異動,應立即進行更新。此外,若名下有台灣財產,則仍需依照台灣法律辦理繼承程序。
責任編輯:王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