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8月23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Lily Zhou報導/鐘心萍編譯)週一,一家美國聯邦法院駁回了一項挑戰德州新法律的訴訟。該法將從9月起限制中國個人或實體在德州購置房產。
這起針對德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的訴訟,來源於兩名持學生簽證、居住在德州的中國公民。
美國地方法官Charles Eskridge駁回了原告的申訴,原告認為該法律具有歧視性,並可能阻止非永久居民在德州擁有或租賃房屋。
Eskridge批准了Paxton的駁回動議,並寫道,該法律不適用於原告Peng Wang和Qinlin Li,因為他們是該州的合法居民,其他處境相同的人也不受影響。
「因此,即使這項新法律最終生效,原告也不會受到任何損害。因此,聯邦法院缺乏管轄權。」他寫道。
這項德州參議院第17號法案於今年6月簽署成為法律,並將於9月1日生效。該法案禁止來自指定外國對手(目前包括中國、俄羅斯、伊朗和北韓)的部分個人和實體在德州擁有農地、第二居所、商業地產和其他資源,包括礦場、礦產資源、立木、地下水或水權。
根據該法案,未在美國合法居住的中國公民不得在德州購買房產。
Wang和Li均為持有F-1簽證的中國公民。根據他們的聲明,截至7月,Wang(神學碩士研究生)已在德州居住約16年。Li是德州農工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專業的應屆畢業生,預計10月左右轉為H-1B工作簽證。兩人均表示,他們既不是中國共產黨員,也與中共無任何關聯。
第三位原告是Yisi Wang,她是一名持H-1B工作簽證居住在德州的中國公民。在確信該法律不會讓她面臨被起訴的威脅後,她於8月1日撤訴。
原告律師在訴狀中表示,由於Wang和Li在美國沒有永久居留身份,因此他們可能被視為「定居在中國」。他們辯稱,該法律的適用範圍模糊,「違反了美國憲法賦予的平等保護和正當程序保障」,並且「侵犯了聯邦政府監管外交事務、外國投資和國家安全的權力」。
Paxton在7月30日提交的駁回動議中表示,該法並未基於簽證期限限制個人的權利,也不適用於這些原告。原告表示,他們計劃留在德州,德州是他們的永久居所。
他還告訴法庭:「州政府沒有理由阻止那些合法居住在德州、並將其作為真正住所、並希望未來繼續在德州生活和工作的人購買或租賃房地產。這些人不會對德州或德州人的安全構成威脅。我們歡迎他們在此定居。SB 17中沒有任何內容與此相反。」
德州州長Greg Abbott於今年6月簽署了第17號法案,稱該法案是「美國最嚴厲的禁令,旨在防止將我們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出售給來自中國、伊朗、朝鮮和俄羅斯的個人和公司。」
根據2024年國會報告,在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間,已有22個州頒布了類似的法律,限制或禁止外國人擁有美國土地。
今年7月,參議員Josh Hawley(密蘇裡州共和黨)和眾議員Mary Miller(伊利諾伊州共和黨)提出法案,旨在禁止中國公司和中共附屬機構在美國任何地方擁有農業用地或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