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在前兩年華人「走線」(偷渡)來美成風時,一些華人委託他人幫忙帶大陸的親屬到墨西哥,甚至走線來美。王后區民事法院1月12日就一起因「走線」安排而引發的民事糾紛做出裁決,認定雙方達成的非法入境及潛在的人口走私內容,即使存在口頭約定,因協議內容的違法性故不具備法律效力,最終判決被告勝訴,駁回原告索償的訴求,被告不予任何金錢賠償。
案件中的被告Victor曹介紹,一位自媒體人王先生經朋友牽線,在2024年八九月間向他提出請求,希望協助其在中國大陸的妻子和兒子從日本前往墨西哥,之後他們自行設法進入美國。
當時「走線」潮已進入後期,在美國即將大選的背景下,拜登政府加強邊境執法力度,對非法入境行為嚴格查緝,多個走線沿線國家亦提高警覺,對前往伊斯坦布爾、墨西哥等地的中國公民加強審查,不少人被攔下遣返。
王的妻兒持有日本簽證。之前有不少華人利用多次往返日本的簽證,從日本免簽證進入墨西哥,然後再從墨西哥「走線」(偷渡)進入美國,途經日本成為走線路線的一環。王的妻兒原計劃從日本免簽入境墨西哥,再走線進入美國,但在日本多次嘗試登機未果。王聽說曹是老移民,見多識廣,遂向曹求助,承諾若能成功將其妻兒送達墨西哥,將支付曹10萬美元,後續如何進入美國由王自行安排。
曹對王說,如果只是把人帶到墨西哥,那沒有問題,一口答應。他於2024年9月前往東京,陪同王的妻兒先嘗試經伊斯坦布爾轉機,但王的妻兒在飛抵伊斯坦布爾之後被海關攔下,他們只得折回日本。後來曹帶著他們從日本直飛墨西哥城,他們成功抵達了墨西哥城,但在轉機前往坎昆時又被攔下,隨即遣返回日本,最終返回中國。曹因為美國公民,則返回美國。
2025年9月,王向王后區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曹返還王為其支付的機票錢、住宿費共5560美元。今年1月8日開庭,雙方同意仲裁。原告提交機票與聊天記錄,但未能提供書面合約、付款證明或第三方證人。
仲裁員在1月12日裁定,雙方口頭協議涉及非法入境及潛在人口走私,屬非法合約,不受法律保護,依法不可執行,裁定原告敗訴。仲裁裁決為最終裁定,不得上訴。本報就裁決結果致電原告王先生尋求置評,對方表示沒有可回應的。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