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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18家人頭公司作假帳 非法第三方支付「台灣贏」洗錢逾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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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中報導)以陳姓男子為首的洗錢集團,成立西亞酋廣告公司等18家人頭公司,架設完整的公司網站、建置假貨單生成系統,透過非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贏支付」對接線上博弈平台,提供賭客儲值及出入金服務,在半年內洗錢10.6億餘元,日前經台中地檢署偵結,依法起訴9人。

台中地檢署接獲金融機構通報,有多間新設立公司帳戶,在短期間內交易異常頻繁,疑涉不法金流,因此立即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同步於台中、彰化、南投、高雄等地調查,發現以陳男為首的洗錢集團,利用西亞酋廣告有限公司等18間人頭公司,透過非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贏支付」對接線上博弈平台,提供賭客儲值及出入金服務。

經查,該集團為規避銀行風險控管機制及檢警查緝,不僅架設完整公司網站、配合會計事務所操作帳務,還建置假貨單生成系統,製造虛偽交易紀錄掩飾不法金流,於短短半年期間洗錢10 億6,439 萬9,514 元,是一個具高度組織性、系統化與企業化的非法第三方支付洗錢集團。

專案小組2025年8月20日發動首波搜索行動,查獲陳男等集團成員6人,扣得現金143萬7,300元及電腦、點鈔機、偽造出貨單據等證物,並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等3人獲准,其餘3人分別以2萬元至6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同年10月30日,專案小組發動第二波搜索,再逮獲3名共犯,經檢察官訊後分別以2萬元至3 萬元不等金額具保。

中檢認定,陳男等9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刑法》第268條之營利聚眾賭博、第216 條、第215 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 項前段之洗錢財物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等罪嫌,日前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移審台中地院後,法院裁定接押陳男等3人。◇

責任編輯: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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