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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警戒、謊報撤離人數還去植牙 光復鄉長遭起訴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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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19死案,查出光復鄉長林清水無視林保署發布的紅色警戒,並未實際清查撤離人數,甚至在事發前半小時擅離職守跑去植牙;而鄉公所祕書張源寶、鄉公所民政課長王詠濬也無作為,甚至配合謊報完成撤離,9日偵結起訴3人,求刑最重10年。

起訴指出,馬太鞍溪上游支流2025年7月底因山體崩塌河道阻塞形成堰塞湖,同年9月間樺加沙颱風即將來襲,農業部9月19日召開會議,決議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團隊的分析報告,將影響範圍訂為花蓮縣鳳林鎮長橋里、花蓮縣萬榮鄉明利村及花蓮縣光復鄉大平村、大馬村及東富村,全數180戶、271人。

同年月21日上午11時許,林保署花蓮分署發布「黃色警戒」緊急通報單,建議提前撤離範圍內弱勢族群,而當時林清水正在宜蘭參訪,他並未取消行程,僅請張源寶代為以視訊方式參與同日下午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研商會議;應變中心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至光復鄉大平村等10村,共計1,744個門牌,疏散人數由271人遽增至數千人。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多次要求光復鄉公所依最新範圍對保全戶「逐戶」清查人口,並進行預防性撤離宣導,但林清水當天傍晚結束宜蘭參訪行程返回花蓮後,竟未立即坐鎮投入指揮防災工作,反與張源寶一同宴請支援光復鄉救災的軍方人員餐敘。

同年月22日上午7時,林保署對外發布「紅色警戒」,建請立刻執行「強制撤離」,但林清水仍要求影響範圍內應協助執行強制撤離的數名村長,依原訂計劃參加民防團訓練,並於訓練結束後指示上開村長開會,便宜行事,而未通知其他在影響範圍內的村長與會,更在會議中妄自指示,僅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其餘保全戶則僅宣導「垂直避難」或「依親」。

更誇張的是,林清水當天下午竟擅離災害防救指揮官之職守,在事發前15分鐘還在鳳林鎮某牙醫診所植牙。而副指揮官張源寶也怠於職責,未採取任何要求積極執行強制撤離之作為,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猶在「警戒區域」內活動如常。

林清水也沒有實際清查撤離人數,為應付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督導,竟與王詠濬討論以比例換算撤離人數,如「垂直避難人數」是設籍人數乘以一定比例而來、依親人數為預計撤離人數扣除實際收容人數,並於隔天上午10時的「馬太鞍溪堰塞湖緊急應變整備會議」時,謊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並無任何問題」,使其它機關未進一步協助或督導。

最終,馬太鞍溪堰塞湖23日下午由壩頂溢流,約在下午3時8分許沖毀馬太鞍溪橋並沖破南岸堤防後,水土泥沙瞬間淹沒「警戒區域」,造成19人避難不及,遭驟然而至的水土泥沙淹沒口鼻導致窒息死亡。檢方偵結,依涉犯《刑法》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檢方考量,林清水等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竟罔顧權責機關之一再指示、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又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犯後態度顯屬惡劣,因此建請法官判處林清水最重刑度有期徒刑10年,張、王各9年。

至於民眾告訴、告發花蓮縣政府及中央機關人員等部分,花檢強調,本署仍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持續積極偵辦,以釐清事實真相。◇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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