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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三讀通過 民團憂扼殺托育工作者熱忱

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托育相關人員虐兒等最高罰60萬元。(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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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托育相關人員虐兒等最高罰60萬元。托盟表示,高度肯定此法的制訂;教保團體向《大紀元》表示,沒有人會反對懲處兒虐行為,但這次修法上路過於倉促,法規中有許多偏頗的條例,將第一線托育人員預設為潛在壞人,這種立法行為正扼殺托育工作的熱忱。

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若托育相關人員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監管雲」部分,要求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留30天,並應上傳至主管機關建置的系統儲存。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三讀,象徵台灣嬰幼兒托育制度邁入全新里程碑,更清楚宣示照顧不再只是家庭的事,而是國家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

托盟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三讀通過,是國家支持育兒家庭更具體的承諾與責任承擔,高度肯定此法的制訂,因為唯有健全托育制度,才能真正支持雙薪育兒家庭,穩定就業、安心育兒,實質促進「雙就業、雙照顧」的性別平等家庭模式。

不過,托盟也說,4月上路的放寬外籍幫傭聘僱政策,恐為新制成效帶來變數,雖然政府表示「家庭幫傭非取代托育服務」,此舉仍可能削弱政府持續充實本國專業托育人力與改善勞動條件的決心,進而影響整體托育服務品質。

托盟表示,各項育兒及家庭政策規劃,應具有一致性與整體規劃,避免用意完全相反的政策工具「互相打架」,形成四不像的育兒國家制度;未來相關政策推動,仍應以「擴充公共托育量能、落實管理機制、提升服務品質、穩定專業人力」為核心目標,才能真正回應家庭需求,確保制度健全發展。

教保團體:扼殺托育熱誠

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兒托法》應該保障全國嬰幼兒的安全,但現行修法後,卻成為監視器最佳利益,法規中有許多偏頗的條例,將第一線托育人員預設為潛在壞人,相關法規制定過於嚴苛。

蔣叔融強調,沒有人會反對懲處兒虐行為,但因剴剴案引發的《兒託法》修法,中間仍存有許多漏洞,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極為匆忙,缺乏大方向的深度討論,這讓所有托育工作者感到失望。

蔣叔融說,所謂失望,是指法律未能在各方立場間取得平衡,僅片面追求「畫面不消失」。事實上,託嬰中心設置監視器已行之有年,影像遺失並非普遍現象。

蔣叔融表示,這種立法行為正扼殺托育工作的熱忱,老師們普遍擔憂未發生的事情被誤解,且家長也認為孩子的影像是否上傳雲端,應回歸家長的「同意權」。

蔣叔融質疑,當母法制定至此,家長是否還能主張孩子的隱私權?根據《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隱私權是極為嚴肅的事,在母法確立後,仍需回歸司法層面修訂。未來,各方代表與總會仍會與中央進行溝通,若不修正,《兒託法》的上路將不是托育環境的里程碑,而是制度的倒退。蔣叔融也說,預計在4月26日,將會同家長與托育人員等團體到立法院陳情。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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