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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托法三读通过 民团忧扼杀托育工作者热忱

立法院会14日三读通过“儿童托育服务法”,明定托育相关人员虐儿等最高罚60万元。(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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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4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14日三读通过《儿童托育服务法》,明定托育相关人员虐儿等最高罚60万元。托盟表示,高度肯定此法的制订;教保团体向《大纪元》表示,没有人会反对惩处儿虐行为,但这次修法上路过于仓促,法规中有许多偏颇的条例,将第一线托育人员预设为潜在坏人,这种立法行为正扼杀托育工作的热忱。

立法院会14日三读通过《儿童托育服务法》,明定若托育相关人员有身心虐待或情节重大的性骚扰等,最高可处新台币60万元罚锾;“监管云”部分,要求托育机构应装设监视录影设备,影像至少保留30天,并应上传至主管机关建置的系统储存。

托育及就业政策催生联盟表示,儿童托育服务法三读,象征台湾婴幼儿托育制度迈入全新里程碑,更清楚宣示照顾不再只是家庭的事,而是国家必须共同承担的责任。

托盟表示,儿童托育服务法三读通过,是国家支持育儿家庭更具体的承诺与责任承担,高度肯定此法的制订,因为唯有健全托育制度,才能真正支持双薪育儿家庭,稳定就业、安心育儿,实质促进“双就业、双照顾”的性别平等家庭模式。

不过,托盟也说,4月上路的放宽外籍帮佣聘雇政策,恐为新制成效带来变数,虽然政府表示“家庭帮佣非取代托育服务”,此举仍可能削弱政府持续充实本国专业托育人力与改善劳动条件的决心,进而影响整体托育服务品质。

托盟表示,各项育儿及家庭政策规划,应具有一致性与整体规划,避免用意完全相反的政策工具“互相打架”,形成四不像的育儿国家制度;未来相关政策推动,仍应以“扩充公共托育量能、落实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品质、稳定专业人力”为核心目标,才能真正回应家庭需求,确保制度健全发展。

教保团体:扼杀托育热诚

中华孕婴童教保联合总会总会长蒋叔融向《大纪元时报》表示,《儿托法》应该保障全国婴幼儿的安全,但现行修法后,却成为监视器最佳利益,法规中有许多偏颇的条例,将第一线托育人员预设为潜在坏人,相关法规制定过于严苛。

蒋叔融强调,没有人会反对惩处儿虐行为,但因剀剀案引发的《儿托法》修法,中间仍存有许多漏洞,这次立法院三读通过极为匆忙,缺乏大方向的深度讨论,这让所有托育工作者感到失望。

蒋叔融说,所谓失望,是指法律未能在各方立场间取得平衡,仅片面追求“画面不消失”。事实上,托婴中心设置监视器已行之有年,影像遗失并非普遍现象。

蒋叔融表示,这种立法行为正扼杀托育工作的热忱,老师们普遍担忧未发生的事情被误解,且家长也认为孩子的影像是否上传云端,应回归家长的“同意权”。

蒋叔融质疑,当母法制定至此,家长是否还能主张孩子的隐私权?根据《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隐私权是极为严肃的事,在母法确立后,仍需回归司法层面修订。未来,各方代表与总会仍会与中央进行沟通,若不修正,《儿托法》的上路将不是托育环境的里程碑,而是制度的倒退。蒋叔融也说,预计在4月26日,将会同家长与托育人员等团体到立法院陈情。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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