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延燒,台婦團表示,此類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早已超出現行單一事件,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包括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的刑事責任,並定為非告訴乃論罪等。
醫美診所近期間連發生多起針孔偷拍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13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項呼籲,包含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建置科技影像比對與情資整合系統、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的安全檢查機制,以及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刑事責任,並定為非告訴乃論罪。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表示,從去年大同區咖啡廳偷拍事件,到近期醫美診所長期裝設針孔偷拍案件,這類提供按摩、三溫暖等服務的場所,理應提供消費者隱私保護,而今卻失去消費者的信賴感,這類場所主人、雇主,在其管理場所中進行系統性偷拍案件,已非單一個案。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此類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早已超出現行單一事件、個別報案可以處理的範圍,被害人往往需自行面對報警,同時奔波於不同機構請求協助。
吳姿瑩表示,現行台灣「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對數位型別暴力的回應,多停留在教育及訓練等層次,然而當犯罪型態已逐漸朝科技化及組織化發展,政府的治理能力未能同步提升。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表示,現行制度仍較偏向反偷拍設備檢測,反觀國外已採取相關積極作為,韓國也已將偷拍問題視為偷拍疫情,開始建立女性安全巡檢店,英國也訂定指引,明確指出廁所、更衣室等屬於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裝設監控錄影設備。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表示,現行刑法中,對於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部位,或違反意願攝錄他人性影像等行為,已有相關規範,但目前的立法設計,多是基於個人對個人的犯罪情境,這次事件,凸顯出缺乏針對「管理者本人利用機會親自大規模犯罪」的處置機制。
盧映潔表示,實際的偵查實務,面臨多項嚴峻挑戰,以愛爾麗集團為例,其會員高達70萬人,檢警無法逐一聯繫被害人,另雖屬於刑法規範,但因多屬於「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有主動提告,檢查官便無法起訴。
另外,偵查中羈押期限最長僅 4個月,短時間內,檢察官難以釐清人數眾多的被害人,並完成提告程序,另若因欠缺合法告訴而無法起訴,最終僅能以不起訴處理。
盧映潔認為,為補強社會安全網,建議應於刑法相關罪章中增訂條文,增設針對「場所管理者利用管理機會進行竊錄」的處罰條款,相關事件若具備大規模、無差別的特性,應將場所管理者利用職務便利行為,定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確保法律能落實追究責任,不因程序限制而讓犯罪者逃脫。
吳姿瑩提醒,目前已有受害影像及個資疑似外流至社群平台,呼籲民眾若遭遇相關威脅,應盡速向正式單位求助,避免傷害持續擴大。
責任編輯: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