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監察院16日表示,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前中校主任鍾立民,自2015年1月起至2017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監委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所提彈劾案。
彈劾案文指出,莊姓藥商為求提高所經銷藥品銷售量,促使鍾立民多加使用其經銷之藥品,先向原左營分院藥局魏姓主任取得該分院醫師每月用藥明細後,按月依鍾立民各自開立其所經銷藥品數量,按各項藥品之成本,以其自訂10%至60%不等之比例計算後,按月將該等數額之現金裝入信封袋,再按月交付予鍾立民,鍾立民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收受莊按月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184萬6,201元。
彈劾案文表示,鍾立民本應廉潔自持,恪守法令執行職務,以提升國軍誠實清廉謹慎勤勉形象,竟不思潔身自愛,因一己私慾貪念,乃竟藉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藥商之不正款項,敗壞官箴與玷污軍人之廉潔性,嚴重扭曲及破壞藥品市場競爭效能之經濟秩序,斲傷國民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及信賴。
彈劾案文指出,鍾立民所為除涉犯公務員服務法外,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與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