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報導)在全台擁有48家分店的光澤醫美集團,自2020年起至今年3月間,於雙北8分店內診間、雷射室的空間安裝偵煙器、紅外線感應照明燈造型的偽裝監視器,偷拍超過300名消費者,其中包含未成年人。新北地檢署部分偵結,起訴集團營運協理陳志敏、資訊部主管唐詠傑等9人。
起訴指出,光澤醫美集團是由醫師王朝輝(通緝中)於2005年間創辦,集團旗下包含中、西醫、岩盤浴等事業體,橫跨全國各縣市共48 家分店。陳志敏、唐詠傑及江姓、徐姓2名員工等4人,自2020年起至今年3月間,在光澤診所雙北8家分店的診間、諮詢室、敷麻室、雷射室、恢復室等處,全都裝設偵煙器、紅外線感應照明燈造型的偽裝監視器。
相關監視器可拍攝到消費者之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分之性影像,被害人數達320人,另有4名未成年被害人。然而,在愛爾麗醫美診所偷拍案爆發後,王、陳、唐3人怕被調查,竟於今年5月間成立LINE群組「拆機大隊報」,指示江、徐等4名員工於5月5日至8日間,陸續前往各分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
不過,有被害人在拆機前赴板橋中山店接受療程時,就已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經警方會同衛生局前往稽查,當場扣得監視器主機2 台,並循線查得上情。
新北檢認定,陳、唐、江3人就未成年被害人部分,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無故竊錄少年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無故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嫌,共4 罪。就成年被害人部分,涉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無故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嫌,其中陳、唐各320 罪、江共 313 罪。
至於監視器業者2名張男,涉犯《刑法》意圖營利供給設備便利他人為竊錄行為、意圖營利供給設備便利他人竊錄性影像罪等嫌,共5 罪。另有3名員工涉犯《刑法》湮滅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證據罪嫌。檢察官24日先就此8分店部分偵結,依法起訴。
檢方指出,陳、唐二人明知醫美診所內密閉空間是消費者因信賴醫療隱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之極度私密空間,竟罔顧人民隱私權,與同案被告王朝輝長期於光澤診所內密閉空間裝設偽裝型監視器,系統性、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之性影像,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
監察官批評,被害人驚覺遭非法攝錄後,無非處於惶恐、深怕私密影像外流之焦慮,但陳、唐二人不思對消費者道歉、說明,竟無視其恐慌,反而思考如何立刻拆除監視器,並指揮員工進行全台大滅證,還欺瞞警方稱監視器早已於數年前卸除,企圖誤導偵查,甚至唐更於稽查過程中傳訊同事嘲諷政府查緝作為,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分別量刑16年、14年以上。
此外,王朝輝已於檢方搜索前出境,經檢方依法拘提不到,因此對他發布通緝。新北檢呼籲,王朝輝身為光澤醫美集團負責人,自應勇於面對司法,儘速返台投案,接受調查並釐清責任,切勿持續滯留境外規避司法程序。◇
責任編輯: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