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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1996年八月間,台北市大進補習班師生利用假日到台北縣嶺腳瀑布遊樂區遊玩,結果不幸發生溺斃,轟動各界,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判處業者應連帶賠償新台幣一千二百餘萬元。
據中央社5月16日報導,六名台北市大進補習班師生在北縣嶺腳瀑布遊樂區遊玩,但不幸溺斃,被害人家屬後來向業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案經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業者沒有對危險區域提出警告,提供救生設備,因此認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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