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聯立委林志隆與女助理引發的感情糾紛愈演愈烈,女助理(簡稱A女)昨天受訪時公布與林志隆通話的電話錄音顯示,林志隆坦承七月九日在晶華酒店親吻、擁抱另一位女助理(簡稱B女),還問A女要不要玩三P。A女更爆料指林志隆有個外遇對象張小姐,兩人還生了個兒子,已經八歲。
對於A女的指控,林志隆昨天在台聯立委的建議下對外保持低調,僅向台聯立委表示,這是事後的電話錄音,林志隆暫不對外回應。
就在林志隆昨天出庭應訊,否認整件事情是性侵害案後,A女昨天透過電視公布她在七月九日前往晶華飯店與林志隆談判後,錄下和林的電話交談內容。
這捲錄音帶提及,林志隆在電話上向A女表示:「我那天沒有講玩三P嗎?」並坦承親吻、擁抱B女。
A女追問林志隆,有沒有摸B女?林志隆說「沒有。」但林志隆的回答,遭A女質疑:「不可能吧?她一隻腳掛在你的大腿上。」林志隆接著表示,他當時喝醉酒,因此不知道,A女則不悅地說:「太過火了!」
林還反問A女,若知道有這種事,可以抗議,A女說:「我怎麼抗議?」「我看你們兩個好像四腳獸在那邊。」
A女並強調,如果兩人要協議分手,根本不可能在七月當天,還約了B女先到東區一家PUB喝酒玩牌,再去晶華開房間,七月二十九日在國會研究室與林志隆獨處一事,對她更是嚴重傷害,當天林一進來,就把門反鎖,A女強調,由於她的手曾經受傷,根本沒有力氣反抗,因而與林發生性關係。
A女並爆料說,林志隆早年就有外遇,與張小姐生了一個兒子,她曾經安排這位張小姐北上與林會面,而曾經有人詢問過林既有太座,為何還要外遇?林說是因他的太太生不出小孩。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立委林志隆與住在高市小港區的張姓情人,已育有八歲男孩,這名男孩姓林,雙方曾經鬧上法庭,直到林志隆答應小孩認祖歸宗,才結束這場糾紛。
張姓情人的父親昨天接受訪問時痛罵,林志隆「沒血沒目屎」,父親表示,女兒在台北長庚醫院上班時與林志隆相識,在林志隆元配尚未懷孕前兩人即有愛情結晶,女兒為了全心照顧小孩,搬回小港區老家居住。
父親說,林志隆初時想要賴帳,根本不想認小孩,小孩原本跟母親姓張,小孩大約兩歲時全家決定要林志隆認帳,一狀告上法庭,當時還有驗DNA,證實為林志隆小孩,才讓他認帳,將小孩的姓改成林,並負擔每月若干撫養費,還為張女買了一間房子,照顧小孩。
父親說,林志隆後來比較常來,在他過六十歲大壽時,全家還曾經一起照相,也願意負擔小孩的教育費用,但林志隆當選本屆立委後就變得比較冷淡。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聯立委昨天表示,A女是有計劃性地報復林志隆,此事極可能有政治力介入,用來傷害林志隆、打擊台聯,A女握有錄音帶顯然是預謀。另據了解,台聯經初步調查,林志隆並沒有性侵害情事。
林擬由妻子反控助理
〔記者李永盛╱台北報導〕立委林志隆目前考慮由妻子出面反擊,控告陳姓女助理涉嫌妨害家庭;這場「女人與男人的官司」,將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
跡象顯示,在林志隆的聲譽、形象受到空前考驗的關鍵時刻,林妻決定和林志隆站在同一陣線,若林妻提出告訴,將使林志隆從一路挨打的劣勢,扭轉成為「元配告第三者」的局面。
林志隆昨天第二度赴台北地檢署應訊,他強調絕未性侵害這名女助理,而是這名女助理為保住工作才採取動作自保;至於女方,上週六接受檢方傳訊時,仍堅稱遭性侵害;雙方供述,仍呈各說各話。
陳姓女助理昨天下午與北檢女檢察官俞秀端通電話,女助理以幾近哭訴的方式說,某週刊登出她的照片以及相關報導方式,令她及家人承受很大的壓力,她「快撐不下去了」。林志隆方面指出,女助理在向警方報案後曾談及和解,林志隆原本顧及兩人情份,避免媒體擴大報導,有意低調處理;但林志隆方面昨天評估後考慮由妻子反控女助理涉嫌妨害家庭,林志隆並會公布兩人過去交往的情形。
林志隆昨天出庭前表示,絕對沒有性侵害女助理,是因告知女助理工作到八月底,女方為保住工作,才以相關動作自保。有關女方的動機,他說,還有「一些因素」造成,但並未詳細說明其中緣由;他也否認曾恐嚇或威脅女方,更未與女方家人接觸過。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