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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RU486四十八小時 需回醫院吃子宮收縮劑

2004-11-16 23:5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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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根據估計,國內一年至少有五萬多人,使用RU486墮胎,雖然是醫師處方用藥,但有不少人自行買來服用。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表示,RU486不是絕對安全,也不是吃完藥就算了,在服藥後四十八小時,應該回診服用[子宮收縮劑],作後續追蹤。

李茂盛表示,為了避免別人代領藥,現在開藥後,都會要求患者在醫護人員面前,直接把藥吃了,四十八小時後回診,服用子宮收縮劑,接著隔天再照超音波,看看流產是否完全,如果兩週內持續出血,可能是流產不完全,就必須做人工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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