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專訪
才四十一歲就頭髮斑白,穿襯衫時經常只用三條領帶交換搭配,這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李鳳翱給人的第一印象,出身貧困家庭的李鳳翱努力考上律師後,卻放棄高薪,積極投身消保運動公益活動。
「學法律是志向,選擇中興大學法律系是為了離開家鄉,看看外面的世界。」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說,父親在他四歲多的時候就過世了,從小在台中長大的他,靠母親賣麵把一家三兄弟拉拔長大。
令李鳳翱難忘的是,他小學二、三年級就要幫忙做生意、洗碗,放學之後,只能趴在油膩的餐桌上寫功課,客人來吃麵時還要走開讓位,等客人吃飽了再繼續趴在桌上寫作業。
從小學幫忙賣麵洗碗洗到高中,李鳳翱說,他曾因為羨慕同學不需要辛苦工作而心生怨懟,洗碗洗到一半,盛怒之下把碗剝成兩半,等到北上唸大學返家時,看到媽媽半夜賣麵洗碗洗到雙手龜裂滴血,當場抱著媽媽痛哭,提及此處,四十一歲的李鳳翱當場難過得掩面痛哭失聲,對母親的愧疚與不捨之情溢於言表。
就讀中興大學法律系期間,李鳳翱參加法律服務隊,藉此推廣法律觀念,同時也喜歡與三五好友一起唱歌寫詩,「性如蒼松勁,意似雲海闊;時窮節乃現,跡徑展魂魄。」李鳳翱說,這是他大三那一年和同學一起寫的打油詩,到現在還忘不了。
特別的是,雖然身為律師,但李鳳翱卻偏愛研讀歷史與佛學書籍,家裡書櫃上的詩集和歷史學類藏書比法律專業典籍還多,他笑說,其實自己很內向,如果不是當了律師要出庭打官司,再加入消基會面對媒體開記者會,可能不會這麼活躍。
至於為何會加入消基會?李鳳翱笑說,可能是自己「愛管閒事吧!」他指出,十三年前,在消基會第七屆董事林世華律師帶領下,懵懵懂懂成為消基會的義務律師,後來認識了許多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包括法律、農業、食品、織品、交通、電信、房屋及醫療等,對他而言,投入消基會最大的收穫是跳脫法律觀點的思考,學會結合各領域的專業知識,投入消費者保護運動等公益活動。
對李鳳翱而言,從事消費者保護公益活動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他觀察到,有許多民眾只能利用中午午休時間向消基會申訴,但目前消基會就像一般公司行號一樣,中午午休時間無法接受民眾申訴,消基會目前正在研擬計畫,希望最快在半年之內,開放中午午休時段接受民眾申訴,讓消基會的服務更加體貼便民。
此外,由於消基會接受民眾申訴時,公文往返郵資與電話費每年平均花費七、八十萬元,因此消基會目前依照申訴案件種類與複雜度,向申訴民眾收取幾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的申訴費,但仍引起部分消費者抱怨連連。
李鳳翱指出,消基會向投訴民眾收取的申訴費用,每年平均只有三、四十萬元,不夠用來支付該會每年處理民眾的申訴費用,為了讓民眾感覺更貼心,消基會也計畫在兩年以內取消申訴收費制度,另闢管道填補申訴費用缺口,讓民眾享有免費的服務品質,提高服務滿意度。
李鳳翱說,在他成長過程中曾遇到許多貴人,包括辛苦持家的母親、高中數學老師「戴老大」、林世華律師等前輩,以及同樣身為律師的妻子,加入消基會十三年來,不曾領過薪水,有時候還要「靠老婆賺錢養家」,但卻認識了不同領域的專家,讓自己受益良多。
除了擔任消基會董事長之外,李鳳翱現在也以法律專業人士身分,在實踐大學通識中心擔任講師,他表示,希望幫助年輕學生了解更多與生活消費相關的法律常識,在公益活動與法律教育中深耕的李鳳翱,期望讓法律與生活更貼近,繼續為消費者保護運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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