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訊】2001年在遼寧省發生了一起因爭奪房產而引起的家庭暴力事件。事件發生後而連鎖引起的人命案及法律上的爭議,突顯了中國社會不同層面的民眾對自己命運無奈的掙扎。
趙海洋對記者講述了他家的悲劇。
趙海洋:最開始呢,這個被告是我嫂子,我母親78歲,讓我嫂子拽著頭髮用腳踹,使命的踹,踹的痛得尿屎直流,還踹了兩個傷口,才判了一年徒刑。按中國法律應是判一至三年,沒判她三年,只判她一年徒刑,判決書下達後沒有收監,然後被告並揚言要殺人。我就向法院請求把她抓起來,按中國法律判了刑要收監,不是監外執行,也不是緩刑。
記者:被告被判刑後沒有收監,趙海洋四處找尋政府部門解決。
趙海洋:但是判決書下達了你們為什麼不抓人,他們說:被告上訴了。上訴,我們不懂法律,我們也不知道、不明白,這就拉倒啦。他們說:你找當地派出所。我到當地派出所我又報了,當地派出所他們說什麼呢!判決書一下達就應該收監,他們怎樣能不收監。你現在找我們派出所,我們管不了,因為它超出我們派出所管轄,她觸犯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不是觸犯治安條例,所以我們派出所沒有權利抓她,只能由法院抓她。法院我報了,派出所我也報了,我們這老百姓遇冤就靠法律和公安部門對嗎?
記者:在求助無門情況下,趙海洋就眼睜睜的看著後面悲劇的接連發生。她是不是認識那個法庭的人呢?
趙海洋:對!對!她弟弟,她弟弟的同學在法院,然後他們呢,他們就沒抓她。她預謀要殺人,她預謀的時候我父親聽見了就給我打電話,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法院,要求法院把她抓起來,我就回家了。回家等了20多天之後,我兒子被殺死,我被刺殤了。
記者:那是她顧的人呢?還是怎麼樣?
趙海洋:那是我嫂子的情夫她們兩個殺的。對!她們沒結婚,她們同居,我哥死了,99年死的,她們同居。當時一個抱人一個動手,殺我兒子時,我嫂子抱著他,說屁股在哪,錢在哪,我回頭看見了我就拼著救我兒子去了,那個男的就拿刀衝著我,刺我三刀,等我倒地了,我昏了,我一昏他們以為我死了,這才歇手離開現場跑了。
記者:從暴打老人到殺人,追其緣由就是為了爭奪房產,在尋求無門下,無奈趙海洋只有走上上訪這條路。
趙海洋:她打我母親的原因是她們要霸佔這間房子,要攆我父母親走,最主要的是房子、房票都是我父親的名字,這房子產權是我父親的,她沒權霸佔,我父母不走,所以她就打。打了給她判刑,判刑又不收監,她們就殺人。殺了人之後,現在法院和檢察院互相推,像推皮球。我找到北京,北京就叫我回當地解決。當地我找法院,法院叫我找檢察院,檢察院叫我找法院。我現在告訴妳的目地是法官犯了玩忽職守和瀆職罪,就中國法律來講,但就是沒人管,沒人執行,現在中國法律還有法可言嗎?說實話像我這種情況,如果當時法官把她抓起來,我還向法官報告了,法官如果把她抓起來,我兒子也不會被殺,我也不會被刺傷,也不會給我家庭造成這麼大的損失。
記者:上訪的路是異常堅辛的,無路、無錢、無門,但趙海洋仍然頑強的抗爭著。
趙海洋:因為我本身的錢即將沒有了,我就沒辦法只好去要飯去,我就給他們講我不是乞丐,我不是以要飯為生,主要是我現在維持不了了,我家庭維持不了啦。由於我有冤,要為我兒子申冤,我要告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他們拿老百姓的性命做賭注,所以造成我的家庭破裂,我父母臥床不起,我太太精神病。
記者:你太太是原來就有精神病,還是你兒子去了才得精神病?
趙海洋:由於孩子沒了,一下子造成她精神病了。
記者:那怎麼辦呢?那現在‧‧‧
趙海洋:我有什麼辦法。我也沒有錢,靠打工,我還得管老人,老人70多歲了喪失勞動能力,光靠救濟那一點也不夠呀,她們吃不飽,所以她雖然得精神病也得讓她吃飽吧。
記者:那你就負擔很重了。
趙海洋:那就甭說啦!很重很重的,我都想跳樓啦,我幾次想跳樓,但回頭想起我父母把我養這麼大,我的義務還沒完成啦!我現在是為別人而活呀!
記者:當記者問到去北京上訪不怕被抓嗎?
趙海洋:我什麼也不怕,我現在就這樣,我兒子都死了,我家庭都這樣了,如果那共產黨要把我抓起來,他們罪都能判出來, 他們要把我抓起來就抓起來,那麼我呢,我在監獄裡也就什麼都不想了,他們把我槍斃了,我也省得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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