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157) I-824和I-130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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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一百五十七﹕本人以H-1B身份於2000年來美﹐在申請I-485的同時幫我在中國大陸的太太和孩子申請I-824。2004年12月﹐I-485和I-824同時被批准﹐請問﹕
(1) I-824與I-130有什麼不同﹖
(2) I-824被批准後﹐還需要什麼樣步驟和每個步驟多長時間我太太和孩子才能來美與我一起生活﹖

解答﹕I-824表是用來命令移民局在已批准了的申請再做點什麼。你在I-824上所命令移民局的想必是使I-485批准消息報告給領事館﹐那麼這就是移民局現在要做的。實際上要先通過NVC﹐最後達到領館。它將通知你的太太和孩子去面試﹐這就是所謂的”Follow-To-Join”的程序。要用1年到1年半左右的時間。

I-130是永久居民或公民為家庭成員申請移民歸類時用的表。你不用這個表﹐因為你是雇佣類綠卡﹐且在你身份調整成綠卡之前﹐你已經結婚﹐育子。故他們走Follow-To-Join程序﹐而不是I-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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