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永亮:憑甚麼剝奪陳樹慶當律師的權利?!

鄧永亮(四川)

【大紀元11月16日訊】近日獲悉,浙江杭州一直從事民主人權活動的陳樹慶在申請律師資格證時被當地有關部門無理拒絕,最後陳樹慶與肇事者對薄公堂,司法當局竟然以陳樹慶寫的幾篇文章和幾次簽名為依據,判定陳樹慶違憲從而不能夠當律師,這樣,陳樹慶當律師的權利被當局暫時無理剝奪。

中國現在使用的憲法是中共自行制定的,並且由中共自己自行解釋。所以,憲法明確規定中共在國家政治權利中的壟斷地位,並且,中共自己的意志不受憲法的約束。中國的憲法成了中共肆意玩弄的婊子,根本就不具有任何神聖性,只是魚肉老百姓的幌子,在中國人心中沒有威信可言。然而,作為一個中國從事民主人權活動的人來說,追求依法治理社會的根本大法即憲法的權威性、公正性是題中之義。我們必須要以現存的東西為起點。我們就必須爭取現行憲法中的公民權利,要與各種侵犯公民權利團體和個人作鬥爭,要最終使憲法在國家政治活動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陳樹慶的律師資格被當局剝奪,這是當局在侵犯他的公民權 利。陳樹慶的抗爭無疑是無比正義的,也是中國社會走向法治社會所必需的。

司法當局判定陳樹慶違憲的事實是:他發表了幾篇對時局的看法與政府不一致的文章和幾次呼籲公正公平的公開信有他的簽名。那幾篇文章我都看過,首先,那是公民的言論自由,憲法規定公民的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就內容而言,他的文章也沒有否定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等現行憲法的任何內容。需要再次強調的是,中國民主黨都是在現行憲法法律的框架下,爭取中國公民結社權利的活動,並沒有否定現存的政治現實,而中共卻違背憲法法律肆意迫害我們民主黨人。所以,他的文章在民主黨的黨刊上刊登過也跟違憲靠不上邊。陳樹慶的簽名毫無疑問也是他履行公民權利的體現。根據以上兩點說陳樹慶違憲,分明就是賊喊捉賊。這種流氓的手法讓人看的太多了自然容易看清楚。

杭州當局的意圖其實非常明確也非常簡單,就是不想讓像陳樹慶這樣具有社會良知、擁有正義感的人士來真正的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促進司法 的公正,因為司法的公正會使中共的貴族特權利益受到損害,擁有正義感的律師還會讓當局任意玩弄法律的醜行被揭露。為維護他們的特殊利益,當局找了一個不堪 一擊的理由來禁止正義志士進入律師行業。最近,北京的高智盛律師事務所被停業的事件,我認為也是當局為了特殊利益而打擊擁有正義感的律師。

杭州是中國非常富蔗的地區,中共的特權在這裡不知道撈了多少好處,他們為了繼續魚肉老百姓,像陳樹慶這樣會給他們的特權利益可能帶來損害的人他們是想防患於未然,要扼殺於搖籃之中。我們能夠容忍當局玩弄法律於胯下而用特權利益繼續謀取私利嗎?我們能夠容忍杭州當局做虛心慮,為了繼續作惡亂而找個藉口侵犯陳樹 慶做律師的權利嗎?不能,絕對不能。陳樹慶應該向當局討回自己做律師的權利,一切中國公民都應該扞衛自己的公民權利,都應當反對有人擁有特權和特殊利益。

中國的一個地方法院裁定一個中國公民的某些行為違憲,這容易讓人想起違憲審查的問題,而違憲審查在中國是一個陌生的事情,像我這樣屬於 外行人的瞭解,還沒有人或機構對違憲的法律作出過一次審查並宣佈其違憲,而一個地方法院卻裁定一個公民違憲,那這違憲審查也只可能是一次鬧劇。這也說明法律在中共心目中的奴卑地位。渴望在中國社會過上政治民主、司法公正、擁有自由民主人權的公民,必須對玩弄法律的機構和個人保持足夠的敏感性,隨時站出來維護、扞衛自己的權利並譴責對其他公民權利的剝奪行為,這樣中國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所謂和諧社會。陳樹慶的抗爭具有深遠的意義正是從這個角度來說的,這種抗爭具有悲愴的意味,這是在公民權利運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我們必須要讓中共知道,我們的公民權利是不可以隨意剝奪的,只要被中共剝奪了,我們就會不遺余 力的去抗爭,直到討回我們的公民權利,最重要是,還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做人的神聖尊嚴。

我們必須清醒:只有我們大家一致地持續努力爭取我們的公民權利,讓當局醜惡的真面目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我們的公民權利才能夠一步一步地得到實現和尊重。要不,中國的民主政治就沒有希望實現的那一天,我們就會繼續在愚昧殘酷、極端自私的政權下被任意欺凌。這都不是我們所願意的,為了我們天賦的公民權利,我們必須從現在開始持續地抗爭和聲援抗爭的人士!

讓我們大聲譴責杭州當局剝奪陳樹慶做律師的無恥行經!

讓我們支持和聲援陳樹慶的抗爭行為吧!

原載《議報》(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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